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有哪些? 一、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三、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应直通。
消防控制室设在地下一层可以吗 可以。《建规》8.1.7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
消防控制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求规范出处 采用乙级防2113火门即可,甲级防火门要求过5261高,当然采用肯定符合4102消防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1653范》6.2.7条明确要求:消防控制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7.2.5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设置在丁、戊类厂房中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隔墙和0.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GB50016—2006)扩展资料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 号文)和《关于调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建标[2009]94 号),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 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
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入口处不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参考答案:错
消防控制室的防火门向地下车道疏散是否可行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13.11.6 消防控制室(中心)的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当设在首层时,应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距通往室外安全出入口不应大于20m,且均应有明显标志;2 应设在交通方便和消防人员容易找到并可以接近的部位;3 应设在发生火灾时不易延燃的部位;4 宜与防灾监控、广播、通信设施等用房相邻近;5 消防控制室(中心)的位置选择,尚宜符合本规范第23.2.1条的规定。
负一层消防控制室的门向地下车道疏散是否可行 可以的,但是必须是在车库门外侧的,这个不算是室内,满足消防控制室直通室外的疏散门的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