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 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 经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是由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 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国 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
对实行相对集中 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本级人 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上一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 政机关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向。
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什么意思? 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是根据工作需要,将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职能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处理,具体原因在于涉及到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认定情况,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造成的行政事项。
什么是相对集中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 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 经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内容有什么? 1、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2、行政机关行使的处罚权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取得,3、集中的处罚权只能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集中,4、相对集中的只是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