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副县长饶凌云一行前往光德镇富岭村,向烈属代表颁授《烈士光荣证》,并签订了烈士褒扬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分配协议。
副县长饶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光德镇政府等相关负责人前往光德镇富岭村,向沈俊江烈士家属代表颁授《烈士光荣证》。在烈属代表住所,饶凌云一行与烈士家属亲切交谈,详细询问烈士家属家庭生活及工作情况。并签订了烈士褒扬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分配协议。
饶凌云指出,全社会要继承和弘扬沈俊江烈士见义勇为、舍生取义的大无畏精神,把英雄情怀融入血脉,把见义勇为的精神化作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的不竭动力,推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烈属优抚工作,要安排人员定期联络,关心关爱烈士家属,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抚恤优待、帮扶解困工作,切实解决烈属生活等方面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告慰烈士。
【烈士家属:我的心还一直挂念着他(沈俊江),俊江生前都非常懂事,非常正义,总是充满阳光。现在国家政府把他评为了烈士,也是这个社会对他有一种安慰,(政府)对他的家属等都非常关心,颁发了一定的抚恤金,对我们以后的生活也有了一定的保障,在这里非常感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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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日凌晨2时许,嫌疑人杨某乘“搭客仔”冯某的摩托车途经白云区七星岗工业区附近时,突然持刀刺伤冯某,对其实施抢劫。在遭到激烈反抗后,杨某逃跑,冯某则一边追赶一边呼救。听到呼救后,正在附近的沈俊江立即上前围堵杨某,最终在一片菜地抱住歹徒,与赶来的其他三人一起制服了歹徒。但沈俊江胸口中刀,不幸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2014年7月4日上午,广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以及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7月1日追捕抢劫歹徒而牺牲的18岁青年沈俊江的家属颁发了“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证书和慰问金30万元,广州警方为沈俊江申请“见义勇为”称号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