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法国强迫清廷签订了《黄埔条约》,其中规定法国人可以在上海、广州等5个通商口岸建造教堂和房屋,但一律不准深入内地,尤其是传教。控制民众思想乃是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惯用的手段,若是让外国思想流入,保不齐会引起什么乱子,所以在这一点上,清廷始终没让步。然而,一个叫马赖的法国传教士却罔顾中国禁令,偷偷混入内地,掀起了一阵改变历史进程的动乱。
马赖,1814年出生于法国的诺曼底的一个农村,从小就帮家里干农活。可是有一天,他却突然受到上天“感召”,不但铁了心不再务农,还一意孤行地进入了修道院学习。1843年6月,马赖晋升为神父,有了一定职权和地位之后,他辞别了家人,只身前往巴黎发展。1852年,马赖被派往中国传教,虽说中法两国当时已经签订了相应条约,但是他却不以为意,因为在那个弱肉强食的时代,拳头大就是硬道理。
来到中国内地之后,马赖先后在湖南、贵州、广西等地辗转,直到1955年,他才最终决定留在广西西林县,进行非法传教活动。一般来说,信不信教全凭自愿,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二者井水不犯河水。然而,马赖却是个极端的传教士,他把当地百姓供奉祖先牌位的传统习俗视为异端,不但屡次站出来反对,还让众教徒强行将其拆除,引起了不少家族纠纷。
此外,他对年轻男女的婚嫁事宜也强加干涉,西林是民族聚居地区,在结婚这方面,没那么多条条框框,每个人都有对另一半自由选择的权利。然而,马赖却以“教规”为名,强制教徒子女嫁给同教中人,不许嫁给“平民百姓”,当然,若对方入了教则另当别论。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马赖这是摆明了逼人入教,若所有的西林百姓都成了他的教众,那么他很快就能控制整个地区了。
当然,马赖也不是傻子,他这番行径一定会被人举报。于是,他想方设法通过教徒和黔桂边境的“绿林”搭上了关系,一方面,他可以利用“绿林”拓展势力;另一方面,这些强盗还可以充当他的“保护伞”,一旦出现意外,他也能全身而退。一天,一个强盗拦路抢劫时杀死了一个妇女,马赖听说后,立即备足了厚礼去面见县官,没过多久,他就把被判了死刑的强盗救了出来。就这样,他收获了“绿林”的忠实友谊。
黑白两道均有人庇佑,马赖行事愈发猖獗,他不再遵天主教戒律,变成了一个无法无天之徒。为了满足欲望,他曾千方百计地引诱美女入教,然后再趁机玷污,有的时候,他甚至还会打着做“结婚弥撒”的旗号对新娘下手,手段极其恶劣。1856年,马赖遭到了群众举报,被新任知县张鸣凤抓了起来,他把马赖等一干罪犯放进了笼子,直到站立而死。后来,因为马来这件事,第二次鸦片战争也打响了,英法联军逼迫清廷签订了《天津条约》,进一步取得了在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