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陂区印发《关于建立警消联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 立足我区实际做好警消联动工作,黄陂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重视支持,商请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警消联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律规定,共同研究印发《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警消联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建立实体化运行架构。
《意见》明确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工作职责,确定区公安分局、人口大队、派出所警消联动工作负责人,有效做实了三级“警消联动”实体化组织架构和联动队伍。
二是完善扁平化指挥体系。
《意见》消防警情上报反馈互通机制、消防警情处理过程中的联动组织、统一指挥调度体系的建立进行了明确,进一步畅通完善了本区应急指挥体系。
三是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明确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谋划、推动重大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站和“智慧消防”建设,共同提升本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
四是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
《意见》对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范围、程序进行界定,对案件办理权限、程序等进行规范,对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
五是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意见》明确区公安分局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年绩效管理目标,人口大队将警情、火灾作为考核派出所及社区民警的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倒查责任,全面压实各级责任,推动工作开展。
六是畅通情况信息渠道。
《意见》要求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建立消防警情会商研判机制;区公安分局人口大队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建立情况信息互通机制,适时组织联合行动。进一步畅通了信息互通渠道,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武汉消防
▌审核:艾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