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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这项工作初显成效,村里有了“法律明白人”,基层治理有了“引路人”

2020-10-17新闻21

原标题:松江这项工作初显成效,村里有了“法律明白人”,基层治理有了“引路人”

学法,心明眼亮;守法,理直气壮;用法,维护权益。今年6月,在松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推进下,全区开始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目前,该项工程已初显成效,基层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与习惯正在逐渐养成,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正在逐渐形成。

车墩镇东门村村民陈富林就是一名“法律明白人”。退休以前,他担任车墩司法所所长,曾获全国十佳基层法律工作者、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多项荣誉。2011年退休后,作为一名老党员、老法律人,陈富林继续发挥余热,为乡村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松江这项工作初显成效,村里有了“法律明白人”,基层治理有了“引路人”

不久前,他在为村干部们开展法治讲座时讲到,要做一名真正服务于民的基层干部,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用依法行政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之间有了矛盾,陈富林就把当事人叫到村委会的调解室里,耐心地当起了“老娘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法治、德治双管齐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我想我年纪还比较轻,想为村里也做点好事、做点实事,当遇到疑难的、棘手的纠纷时,我会去调解,给村里减轻一些压力,我认为参加这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自己心里很快乐。”陈富林说。

松江这项工作初显成效,村里有了“法律明白人”,基层治理有了“引路人”

联庄村作为车墩镇建设美丽乡村的试点单位,如今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朱秀龙是一名有着40多年党龄的老同志,目前在村里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他的一言一行在邻里乡亲间发挥了一定的表率作用。在开展“五违四必”区域环境整治时,朱秀龙率先自行拆除自家屋前的违建,在他的影响下,周边村民纷纷同意拆除违建,腾出的土地成了如今干净的停车场、宽敞的活动场地和多彩的法治画廊。

松江这项工作初显成效,村里有了“法律明白人”,基层治理有了“引路人”

去年,朱秀龙又积极响应人居环境整治号召,主动将自家庭院内的厨房、停车棚自行拆除,花3万元将原来的小屋改造成一个崭新的厨房,不仅提高了自己的生活品质,也让新厨房成了周边村民纷纷效仿的模板。朱秀龙告诉记者:“我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仅要参与村里各项‘三重一大’投资项目,还要对群众做好法治宣传,每天晚上我会利用村内的法治宣传画廊,和老百姓宣传民法典等法律。”

松江这项工作初显成效,村里有了“法律明白人”,基层治理有了“引路人”

据了解,车墩镇目前各村(居)的“法律明白人”多以人民调解员、网格长、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为主体,“法治带头人”则是以村居委干部为核心。为保证这两支基层法治队伍人员素质过硬,被推荐人员除了要符合基本选拔条件,还需经过法律知识培训及测试方能上岗。经初步筛选,目前车墩镇已入库的113名“法律明白人”候选人中,有46人已通过法律知识测试,基本实现了“法律明白人”在村(居)全覆盖。

“通过法律知识测试并不是终点,后续我们会建章立制,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细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职责。”车墩司法所所长顾军表示,“法治带头人”选拔预计在明年村居换届前完成,因为他认为,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村(居)干部,首先要学法、懂法、守法,希望能形成这样一种用人导向。

文字、图片:薛亮亮

编辑:周雨薇

#退休#违章搭建#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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