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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难” 东丽法院“分组办案”有高招

2020-10-17新闻7

这天一上班,来自东丽区人民法院的员额法官王顺与法警李希闻,便开始落实昨天的工作计划。在一起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中,关于民事赔偿部分,被执行人的家属起初同意给付执行款,但之后又反悔并玩起了“捉迷藏”。在查询得知被执行人名下有还迁房分配名额后,两位执行干警于当天上午前往街道办理了冻结手续。

被执行人的家属发现分配名额被冻结,彻底慌了,最终露面缴纳了执行款。

“分组后的人员固定,大家经常在一起办案,也更加默契了。”说到这次行动,作为组长的王顺谈到了“分组执行”这一新模式。

据了解,东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为应对“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形势、新特点,于今年9月1日重新组建4个执行实施团队,每个团队由2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司法警察+2名书记员组成。

案件分配时,除串案、关联案件外,均随机分配至各执行团队,每团队承办的案件统一登记在法官名下。法官收到案件后须全面浏览案件材料,确定思路,并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团队内部分配,逐案做出指示同时制作分案清单备查。

破解“执行难” 东丽法院“分组办案”有高招

“在传统执行中,执行法官要负责每一个案件的财产查找、异议审查、执行裁定、结案归档等全部流程,不仅执行效率低,每个人的工作量也大,分组后,每个小组既可组织重大复杂执行行动,也可分头行动,实现常态化,机动性、灵活性、执行效率大大提升。”东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孙洪良说道。

曾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的员额法官徐文捷认为,4个执行实施团队的建立,能够增强各组的使命感、荣誉感,各小组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付出、去工作。“就拿9月份的统计来说,每个法官的结案数据都是近年来最好的。”

“搭档固定” 小组统一行动效率高

2018年12月初,李某、于某因琐事争吵,继而发生肢体冲突,李某身体受伤。事发后,经派出所调解,二人自行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某赔偿李某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60000元,此后,于某并未给付上述款项,法院判决支持先前的调解方案,但于某仍拒绝给付。

执行阶段中,于某东躲西藏,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报告财产情况,围绕该情况,承办法官刘冠球决定对被执行人于某采取拘传措施。

“以往像这类案件,需要提前沟通同事,寻找‘搭档’,还要联系法警,由于每个人手里都有工作‘搭档’的不确定性,都会影响工作的效率。”如今,机制有了变化,刘冠球将案件上报小组,组长徐文捷经过动员,大家于清晨6时集合,统一行动。

豪华别墅、一院一车。确定于某身份后,执行法官及法警对其进行拘传,期间,对方的妻子出现在别墅中,大声喊道“你们要是把他带走,我就不活了!”

“遇到这样的突发情况,去的人少,被执行人还真有可能带不回来,但是我们‘人多势众’,不光对于某进行了依法拘传,也对阻挠工作的案外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及当时的场景,刘冠球仍记忆犹新。

在去看守所的路中,慌了神的于某经过跟家人沟通,5分钟之内,执行款全部转入了法院账户,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破解“执行难” 东丽法院“分组办案”有高招

关乎荣誉 每个人都是办案的主角

在一起离婚分割财产纠纷案件中,女方的个人物品需要从男方家搬走,但是男方不同意,理由是娘家人比较强势,曾经上门对其“大打出手”,一方面对自身的安全有顾虑,另一方面也是怨气难消。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执行法官多次与男女双方进行沟通,最终定下了搬东西的时间,同时围绕男方的顾虑,限定了女方前来搬家的人数。

“到了那一天,男女双方肯定都会有闲杂人员到场,围观、掺和的人一多,难免有不理智的情况发生。”作为组长,员额法官郑青竹召集小组成员,并给每个人都安排了任务。

9月15日上午,约定的时间到了,执行小组成员早早赶到了现场。果然和先前预计的一样,女方这边来了不少亲戚,男方也喊来一些朋友。

“女方家超过限定人数的都在楼下等候,男方这边的都去楼道……”按照先前制定的计划,法警维持现场秩序,执行干警一行人手持执法记录仪,进入房间清点、统计,并协助双方当事人确定物品的归属。

就这样,在秩序可控的情况下,大家足足忙碌了2个多小时,当事双方对执行结果均表示满意。

“小组共同行动,关乎荣誉,每个人都是办案的主角……”回忆完这起案件后,郑青竹又介绍起不久前经办的另一起扣车案件。

该案中,被执行人有三辆汽车被申请人诉讼保全,但法院未控制实际车辆。今年10月9日,经过追查,其中两辆车出现在被执行人公司楼下。

获得线索后,执行小组迅速集合,两位法官、一名助理、两位法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其中一辆国产车,我们拖到了法院,另一辆进口车价值较高,车钥匙在公司负责人身上,现对方在外地开会,强制拖车,一旦造成车辆损坏,在接下来的司法拍卖中,势必损害当事双方的利益。”在现场,执行小组召开了短暂的会议,权衡各方利弊,并且告知申请人后,对方也有着这方面的顾虑。随后,经过做双方工作,申请人同意车辆暂时仍交给被执行人保管,而对方则承诺回到天津后,将车交付法院。

破解“执行难” 东丽法院“分组办案”有高招

群策群力 棘手案件得以圆满收官

这是一起腾房执行案件,几年前,被告(一对姐妹)将名下房产以8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原告,双方约定了腾房时间,不成想过户后,由于房产价格一路上涨,被告“坐地起价”要求原告额外加钱,否则拒不搬家。对于这一无理要求,对方自然不会同意,案件成讼后,法院判决被告限期腾房。

然而,自2017年法院下达判决后,这对姐妹将年过八旬的老母亲接到该房屋内生活,老人身体不好,屋子里摆放着氧气瓶等医疗设备,被执行人将高龄老人当“挡箭牌”,其目的不言而喻。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法官多次上门,反复释法说理,但是毫无效果,考虑到老人年岁高,强制腾房,一旦老人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不久前,案件迎来了转机,被执行人的老母亲去世,而对方却又将老父亲接至该房屋内居住。被执行人选择死磕到底,执行僵局该如何破解?

执行局施行”分组办案“新举措后,组长、员额法官王宝远带领组员们多次展开了讨论,众人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最终,经过反复筹划、部署,小组成员一同前往腾房现场。

当着老人和两姐妹的面,执行法官拘传了姐姐,对父亲和妹妹作出罚款决定,法警全程跟进。

“腾房这事您是案外人,但是妨碍执行,我们可以走司法程序冻结您的退休金,如果不是考虑到您需要照顾,今天我们肯定依法将您的两个闺女一起拘传了,凡事得讲理……”迫于法律威慑,被执行人的老父亲和女儿经过商量,最终同意腾房,前后历时8个月的腾房执行案件,至此圆满收官。

孙洪良表示,下一步,“清晨行动”形成常态化制度,各办案团队每周都要针对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自行甄选案件、设计路线,组织开展清晨行动进行拘传,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全局干警参加地集中执行行动,铁拳出击、强势亮剑,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记者 高锴

摄影记者 马士雯

通讯员 齐颖

编辑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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