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普宁警讯】;
2020年10月15日凌晨,普宁市流沙东街道秀陇村一公寓门口发生一宗故意伤害案件。经查,事主钟某及其妻子陈某在该公寓门口准备驾驶小轿车离开时,与驾驶另一小汽车的何某发生让道纠纷,后何某驾车撞伤陈某,并将趴在车窗上的钟某拖行致其甩到路边。
经鉴定,陈某的伤势构成轻伤,钟某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目前,何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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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凌晨,普宁市流沙东街道秀陇村一公寓门口发生一宗故意伤害案件。经查,事主钟某及其妻子陈某在该公寓门口准备驾驶小轿车离开时,与驾驶另一小汽车的何某发生让道纠纷,后何某驾车撞伤陈某,并将趴在车窗上的钟某拖行致其甩到路边。
经鉴定,陈某的伤势构成轻伤,钟某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目前,何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