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对方不赔偿我该怎么办? 9月份,我家的车被从后面追尾了,交警到场,认定对方全责,但是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车被拖去4s店修理,修完了,给对方电话让去交修理费,对方以出差为由,让我们自己先交钱取。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对方全责,但是不赔偿该怎么办 1、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3、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车牌号。4、如果对方依旧不进行赔偿,可以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5、需要提供交通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扩展资料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参考资料-《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对方要求赔偿损失,这合理吗?你怎么看? 如果也没财产损失的话,一般就不需要赔偿。但如果对方是营运车辆因事故 因定责任的需要被扣押检验、你负一定比例的事故责任的话,对方是可以要求你赔偿“造成停运带来的经济损失”的。参考这份规定—二、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怎么办拿着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以及对方的保险公司。起诉流程:1、首先去工商局(注意对方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企业信息科。。
交通事故中全责,保险公司赔不赔对方车辆的损失呢? 我对你表述的理解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你自己给对方的车辆造成了损失,交警判定你负全责。看看承保你的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对方的车辆。如果我的理解不错的话,结果是这样的:如果你仅仅购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赔!但最多只可以赔偿2000元,不够赔偿的余额只有自己承担了。如果你还购买了商业三责险,保险公司赔!先赔交强险承担的部分,再赔商业三责险承担的部分。如果你的三责险的保额足够弥补对方的损失,你很幸运,否则,你还得掏些腰包。
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需要对方赔偿吗车祸造成的间接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只赔直接损失。原因如下:1、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手续时是与被保险人直接联系的,正常的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