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鱼说史
曾宪义教授在《中国法制史》一书指出:所谓“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旨在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和等级制度的一些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
在夏、商时期,“礼”就已经存在,作为一种言行规范,最早源自于氏族时代的祭祀风俗,而分等级的礼,就在这些祭祀活动表现的淋漓尽致,比如说,谁来主持祭祀活动,谁可以参加祭祀活动,祭祀时的先后顺序,这些都有明确地规定。
从西周到春秋时期,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次转型时期,“礼治”思想,便是诞生于这个阶段,并且被后世所继承。
礼治作为先秦时期儒家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不仅是封建时期法律思想的基石,也影响着封建法律制度的构建,最终也演变成了我国传统文化的表征。
那么先秦时期的“礼治”思想是如何形成的呢?,当我们带着这个疑问,看向两千多年前,孕育出“礼治”思想的儒家人物时,已经听到了他们清晰的回答:源于周公,成于孔子。
本篇笔者就从“礼”的历史渊源说起,聊聊先秦儒家“礼治”思想是如何形成的,继而说说它所包含的价值观。
论语01礼的历史渊源。
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
孔子认为商朝继承了夏朝的礼仪制度,周朝又继承商朝的礼仪制度,而其中所废除的和所增加的内容都是有记载的,是可以被知晓的,这也就是说“礼”的起源很早,至少夏朝时期就已经有了“礼”,但这还不是礼的最早起源。
如果再往前追溯的话,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的舜、禹时代,如《尚书·皋陶谟》记载: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意思是“上天”规定了人的尊卑等级,所以要推行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这五种礼节,而这种区分等级礼也被用于祭祀活动中。
在殷商人的世界观里,是绝对相信天命的,认为“天”此时至高无上的,天命不可违,否则就会受到惩罚,而假借“上天”的名义,让人们服从“礼”的尊卑,自然也是统治者的一种手段,那么究竟什么是“礼”呢?
孔子雕像
《说文解字》有云: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这也就是说“礼”的本义是动词,即击鼓奏乐,奉献美玉美酒,敬拜祖先神灵,后来才引申为动词尊敬,厚待和名词敬重的态度、言行等等。
由此可见,“礼”的起源虽早,但最初并不是用来治国和管民的手段,礼治思想的形成是源自西周时期的周公,成于春秋时期的孔子。
02礼治思想的形成。
武王伐纣建立了周朝之后,周人不再像殷人那样迷信天命,也就是从此时起,“礼”真正具有了儒家法律思想的涵义,而儒家的礼治思想,也开始逐渐形成了,笔者就从周公和孔子两个人来具体说说礼治思想的形成过程。
周公制礼作乐。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作礼乐,七年致政成王。——《尚书大传》
周公,姬姓,名旦,是周文王姬昌的第四子,他对于周朝的贡献很大,上述《尚书大传》中的记载,就是对周公贡献的一个总结,而单说他制作礼乐这点,他就被称为是儒学先驱。
周公
周公制作礼乐,将夏礼和商礼发展成了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和礼节仪式,即《周礼》,它又将国家的职官体系划分为天地春夏秋冬六官,涉及到了国家治理中的政治、军事、宗庙等方方面面。
在周人看来,“礼”是治理国家的唯一准绳,这也就是说,周公制作礼乐之后,“礼”从祭祀活动已经变为了一种系统性的治国手段,而在周礼中,始终贯穿着“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四个原则。
而这几个原则,也使得人们对于“礼治”有了较为系统的认识,并且开始为儒家法律思想所吸收和发展,最终体现在了后来儒家思想中的“德”和“伦理”等方面。
孔子提倡礼治。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是“周礼”的推崇者,也是“礼治”思想的改造者,先秦儒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最大学派,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孔子依然主张“礼让为国”,而周礼就是孔子思想形成的理论支撑,而“吾从周”就是孔子的态度。
有了周礼作为支撑,孔子又对其做了改造,并进一步提出并构建了以“仁”为本源,以“经国”为目标,以“复礼”为愿景的“礼治”思想体系,这也是先秦儒家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核心所在。
《论语》
《论语·八佾篇》记载了孔子这样一句话,即,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意思是一个人没有仁德,他怎么能实行礼呢?一个人没有仁德,他怎么能运用乐呢,这也就是说“礼”的实现必须以“仁”为前提。
可是在春秋乱世,“仁”只是一纸空谈,这也是孔子为何周游列国都无法实现“经国”目标的根源所在,也就是说孔子提出的礼治思想,在乱世并不适用,但是在大一统的时期却会显威,后来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现了汉朝的强大,即是明证,那么“礼治”的内涵究竟有哪些呢?笔者接着论述。
03礼治思想的基本内涵。
先秦儒家对于礼治思想的基本内涵,主要是从忠孝、修身、治国三方面展开的,我们逐一论述。
先说忠孝。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
儒家礼治思想中的忠孝,是从宗法制发展而来的,核心是“亲亲”和“尊尊”,而这些用在治国中,就体现在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上了。
曲阜孔庙
这八个字很简单,但是其内容却很丰富,这是孔子周游列国到了齐国时,齐景公向孔子问政,孔子作出的回答,意思是说做君主的要像君的样子,做臣子的要像臣的样子,做父亲的要像父亲的样子,做儿子的要像儿子的样子。
而这里的“样子”,其实就是不同身份有不同的礼节要求,当然也有不同的行为准则,如果生在国家中的人都能依照自己的行为准则来做事,那么国家才能够达到“善治”。
儒家认为家国一体,君父相同,这也就进一步要求人们要做到“孝”和“忠”,其中“忠”以“孝”为基础,“孝”又以“忠”为归宿,而“孝”的延伸便是忠君,这便是将维护家长制的宗法纳入了儒家礼治的思想中。
再说修身。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
修身,是指修养身心,具体行为表现是在日常生活中择善而从,博学于文,并约之以礼,正如上述《论语》中孔子的言论,就是说君子要广泛地学习古代的文化典籍,然后以礼来约束自己,这样做的话就不至于离经叛道。
孔子雕像
孔子和颜渊曾有这样一段对话,颜渊问孔子怎么做才合乎“仁”的标准,孔子回答说“克己复礼为仁(出自《论语·颜渊》,下同)”,意思是克制自己,一切都照着礼的要求去做,这就是仁,进而说出了“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即实行仁德完全在于自己。
这也是儒家提倡的“修身”,这点即便是放在现在都不过时,只有一个人的自身修养达到了一定的境界,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
具体修身的行为准则,孔子也有交代,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说白了就是不合于礼的不要看,不合于礼的不要听,不合于礼的不要说,不合于礼的不要做,总之是一切向“礼”看齐。
后说治国。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
治国其实有两方面,即君主治民和君主为政。
《论语》
正如上述孔子的话语,就是教导君主如何治民,即,如果一味地用法制禁令去引导百姓,使用刑法来约束百姓,这样做的话只能使得老百姓为免于犯罪受惩,会失去廉耻之心;如果用用道德教化来引导百姓,用“礼”统一百姓的言行,这样做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也会守规矩。
那么君主又该如何为政呢?这点孔子也有论述,即“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出自《论语·学而》)。
也就是说,孔子认为,君主为政时,对于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而古代贤明君主可贵的治国方法就是这样,但如果不论大事小事只顾按和谐的办法去做,有的时候却行不通,因为少了“礼”来节制和谐。
孔子雕像
由此可见,先秦儒家思想中的礼治,其实包含等级严密的礼节仪式,这不仅是规范层面的,更是精神层面的,这既有对祖先的崇拜,也有对人伦的尊重,那么这种“礼治”思想究竟包含了什么样的价值观呢?
04礼治思想包含的价值观。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论语·子路》
孔子认为,不平等是人类社会的必然现象,也是必要的存在,继而肯定了合乎正义的不平等,而反对不正义的不平等,而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尊卑等级”,是合乎“正义”的,所以孔子认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维持社会稳定的最基本的关系。
但这种关系并不是对等的,而是有“名分”,就如上述引用则是子路问孔子,卫国国君要孔子去治理国家,他会先从哪些事情做起,孔子就回答说“必也正名乎”,也就是要先正名分。
《论语》和其它古书
不然如果名分不正,说起话来就不顺当合理,也就会导致事情就办不成,从而使得礼乐也就不能兴盛,而刑罚的执行就不会得当,最终的结果是百姓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不知所措。
儒家的这种分贵贱等级的价值观,实际上使得具有特殊身份的特权阶级,在政治上享有特殊的权力,这点在后世整个封建社会中对法律思想都起到了支配作用。
也就是说礼治思想的基本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也是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的一项法律原则,当然也是从法律原则上否定了人天生的平等性,强调了平民百姓和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是对统治阶级特权的维护。
05结束语:
综上所述,先秦时期儒家的“礼治”思想是源于周公,成于孔子,但儒家倡导的“礼治”却是建立在阶级区分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儒家的礼治思想,其实就是体现在了一个“异”字上。
把人分等级,不同等级的人拥有不同的身份和待遇,这就是礼,而这种严格的等级制度,在后世的封建社会中一直被贯彻,影响了中国两千余年。
孔子的弟子
不过话又回来了,产生于先秦时期的思想是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的,也是有两面性的,儒家思想也不例外,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儒家倡导的礼治,在我们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我们要辩证地看待先秦儒家的“礼治”思想。
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礼”本身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它区别于法律,但却是在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惯而形成的大家共同遵守的言行举止的规范性仪式,已经被融入了道德范畴中,是和谐的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对此,您怎么看?
参考文献:《论语》、《说文解字》、《尚书》、《礼记》、《周礼》、《中国法制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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