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控制区的MARPOL公约附则VI 国际海事组织(IMO)防污染从以前单纯关注海洋污染正向水空一体化的立体方向发展.IMO于1997年出台,经2005年修订,2008年10月通过的MARPOL公约附则VI,主要致力于解决船舶造成的区域性空气污染问题,主要内容涉及:补充定义、增加排放技术试用船舶的免除条件、消耗臭氧物质系统的记录、修订和补充柴油机NOX排放TierI、II、III标准(即现行全球区域标准、全球区域标准、排放控制区标准)、修改燃油硫含量标准、补充对产生VOC物质的船舶的VOC管理计划、燃油可获得性的相关要求等。
排放控制区的基本信息 排放控制区(Emission Control Area),可分为硫(SO2)排放控制区和氮(NOX)排放控制区。1997年的空气污染防止国际会议通过MARPOL公约1997年议定书及8个决议案,议定书纳入了“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并使之成为公约附则VI。MARPOL附则VI对于船舶废气中的SOX排放含量作了限制,规定了燃油中硫含量的全球上限,并规定了硫排放控制区(简称SECA)。目前已有波罗地海和北海两大SOx“排放控制区”,美国和加拿大将有望成为世界上第一个NOx“排放控制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431336663法》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具体如下:1、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2、第三十三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3、第三十四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4、第三十五条 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5、第三十六条 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6、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
ECA排放控制区怎么确定船舶是否超排放 硫排放和氮排放的要求是对当下船公司的致命
2016年船舶记入排放控制区燃油转换记录样本怎么写
关于船舶排放控制区,究竟查点啥 要看什么排放控制区了,一般有硫排放控制区、NOx排放空区;硫排放主要控制燃油的硫含量或者废气处理措施等,还有机械设备对低硫燃油的适用性核查,以及燃油切换程序及记录等;NOx排放主要核查机柴油机的排放等级、柴油机的维修保养是否按照NOx技术案卷进行,柴油机是否发生重大变更等
国务院什么主管部门可以在沿海海域划定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 1、首先这个排放要符合相关环境法律规定要求;2、国家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海事局。
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什么时候实施的 已经实施了,只不过不同阶段的要求不一样,逐渐严格。(一)自2016年1月1日起,船舶应严格执行现行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关于硫氧化物、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要求,排放控制区内有条件的港口可以实施船舶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等高于现行排放控制要求的措施。(二)自2017年1月1日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的核心港口区域靠岸停泊期间(靠港后的一小时和离港前的一小时除外,下同)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三)自2018年1月1日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四)自2019年1月1日起,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五)2019年12月31日前,评估前述控制措施实施效果,确定是否采取以下行动:1.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使用硫含量≤0.1%m/m的燃油;2.扩大排放控制区地理范围;3.其他进一步举措。(六)船舶可采取连接岸电、使用清洁能源、尾气后处理等与上述排放控制要求等效的替代措施。
2020年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二条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编制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二分阶段达到的水质目标及时限;三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控制区域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