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平稳运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2020年10月14日,赣县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律师代表5人为听证员首次召开公开听证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曹胜民主持会议,对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刘某故意毁坏财物案进行公开听证。赣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吴智尧应邀参加公开听证会,并推举为5位听证员代表发言。
曹胜民同志主持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谢任发详细介绍案件的基本案情,并对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法律依据和不起诉理由进行充分阐述。针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拟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无异议。吴智尧就案件相关证据问题当场提问,提出自首应如何界定等问题,并针对案件情况充分发表了意见,希望检察机关给予相对不起诉处理。然后提出召开公开听证会,有利于司法体制的改革,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行使法律监督职责,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加强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知晓度,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努力发挥公开听证程序制度的价值,可以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引导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民间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前沿作用,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公开听证会现场
经评议,各位听证员一致同意对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通过参加听证,与会人员对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有更加直观的了解,认为对有影响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有利于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大家对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和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赣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曹胜民指出: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的有力措施,我们邀请第三方参与刑事案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释法说理,努力消除社会公众的疑虑质疑,促进矛盾化解,确保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吴智尧代表听证员发言
据悉,此次听证会是该院首次对拟不起诉案件举行的公开审查听证会,是深化检务公开、拓宽宣传渠道、推进阳光司法的创新尝试。今后,该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进一步创新工作,把检察公开听证工作做实做细做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