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青新闻网讯 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力破解各类执行难题,切实打好执行工作“百日攻坚战”,根据省法院“关于集中开展委员特约监督员见证执行活动”的安排部署,10月14日,涿鹿法院邀请4名县人大代表,在涿鹿县电视台等多方见证下,出动20余名干警强制腾退房屋6间。
执行现场 供图/涿鹿法院
涿鹿法院在执行涿鹿县某典当公司、胡某与被执行人窦某两件案件中,依法对被执行人位于涿鹿镇丁堡村涿武公路北的一处房产进行拍卖,在经过两次流拍和变卖程序后,最终裁定将该房以流拍价609.758856万元以物抵债给两案的申请执行人。由于被执行人儿子一直占用部分房屋经营洗车门市,法院多次通知其腾房,但是其一直没有主动腾房。今年7月下旬,经过法院调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儿子达成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其占用至9月30日,到期其主动搬走,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但是到期后,其没有按照和解协议主动腾房。故涿鹿法院决定10月14日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强制腾退的房屋 供图/涿鹿法院
为切实保障好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执行顺利进行,涿鹿法院执行局对该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认真摸排,经过前期充分准备、制定详细强制腾退方案后,10月14日,涿鹿法院先是针对该案开展了座谈会和听证会,执行法官为到会代表、应邀委员等讲解了该案件详情。随后,参执人员乘坐4辆警车到达执行现场,将该处房产内物品顺利清空,成功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历时4个多小时的强制腾退工作圆满结束,该案顺利执结。
文并编/河青新闻网编辑王郭君 通讯员李世春|频道主编李媛|频道监制贾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