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故事屋】向人民监督员汇报工作之后......
第十四个故事
向人民监督员汇报工作之后......
作者、播音:
高阳县检察院
史晓坤
“我丈夫去年因为车祸去世了。操办后事家里欠了不少债,两个老人还得靠我养着,这日子太难了!”一位年近60的妇人眼含泪花向两名身穿蓝色制服的“不速之客”倾诉着。
这位掩面而泣的妇人是谁?她为何要向这两名“不速之客”诉说家中之事?而这两名“不速之客”又是谁呢?
让我们把时钟拨回到2020年4月27日。这一天,三位人民监督员应邀走进高阳县检察院,零距离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当听到副检察长胡文生汇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时,其中一名人民监督员略带疑问道:“我们村有一位妇人名叫李梅(化名),她丈夫去年因为车祸去世了,现在生活挺困难的,她家的情况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这名人民监督员心怀同情的娓娓道出了这位妇人的遭遇和困境。
原来,去年6月,李梅的丈夫意外发生车祸后,尽管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进行民事赔偿,但因其没有经济能力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款项迟迟没有到手。为支付住院期间的高额医疗费,李梅多方奔走、四处筹借,但最终丈夫仍医治无效去世。李梅家中现有一位88岁的老父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一位95岁的老婆婆需要她赡养和照顾,两位老人都年事已高,常年吃药,而李梅自己身体也不好,又没有稳定收入,以前家里靠她夫妻二人种地和丈夫打零工养家糊口,现如今家中突发变故,犹如雪上加霜,让她的生活举步维艰。
为了尽早帮助这个不幸的家庭,副检察长胡文生第一时间向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伟进行了汇报,“我们一定要坚持人民至上,用好人民监督员提供的司法救助线索,尽最大努力把这起司法救助案件办成办好,向群众传递检察温度。”陈伟当即作出指示。
胡文生随即带领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贾洪秋开展实地走访,先后向县法院、李梅所在村村委会、部分村民及李梅本人调查核实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和判决执行等情况,确定了救助的真实性和实效性。随后,陈伟主持召开案件研讨会,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李梅作为交通肇事案受害人的家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会后,高阳县检察院迅速向县政法委请示汇报,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目前,司法救助金正在申请当中。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充分体现人民性的制度,落实好人民监督员工作是落实好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高阳县检察院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汇报工作,通过人民监督员提供的线索,成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助力脱贫攻坚,杜绝因案致贫、因案致困,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