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城建频道消息:2020年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开局之年,海南省紧密结合自贸港建设实际,第一批调法调规事项已经全部落地,其中还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三部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七部行政法规,目前已全部落地,第二批调法调规工作正在推进中。
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李永利
李永利表示,为构建与海南自贸港相配套的政策法律制度体系,海南省探索并落实顶层制度集成设计工作方法,通过争取中央政策及立法的大力支持,解决海南自贸港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出入境、财税金等多方面问题,发挥法治和经济双轮驱动作用。
在中央政策支持方面,中央依法治国办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 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这是建国以来中央第一份法治建设方面、同时也是为海南量身定做的纲领性文件;司法部支持海南省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商事调解、仲裁等8项重点改革;积极争取其他自贸区30项政策适用于海南。在中央立法支持方面,推动海南自贸港法提上国家立法日程,今年列入全国人大正式立法计划。国务院将进口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审批权下放海南;土地管理法、海商法、种子法三部法律和进出口关税、海关事务担保、船舶和设施检验、内水运输、国际运输等五部行政法规获准在海南调整适用。
李永利强调,在地方创新突破方面,海南省司法厅担当作为,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到目前为止通过了13部涉及海南自贸港地方性法规,其中商事登记条例,极简审批条例,反走私条例,会计师、律师条例,多规合一、重点园区体制决定等立法改革列入制度集成创新典型案例。
建设海南自贸港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海南省司法厅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胆改革创新,为确保海南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李远 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