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黄衢南高速衢州段,一辆时速162公里的小车被正在衢州南执勤的民警拦下。
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高速衢州支队三大队民警正在衢州南高速出口执勤,测速设备显示一辆超速车正在往这边行驶而来,民警立即立即做好拦截准备。大约几分钟后,车辆被民警拦下,车内下来3个人,而驾驶员竟然穿着拖鞋。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拿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时,驾驶员称落在家里没有带,民警只能通过人脸识别确定驾驶员信息。原来驾驶员姓郑,在知道民警已确定他身份时,郑某说,自己的驾驶证已经记了18分,准备考B2大货车驾驶证,所以已经把C1的驾驶证给注销了,属无证驾驶。
郑某驾驶的车辆并未安装车牌,民警让其拿出行驶证时候,民警一眼就看出行驶证和临时号牌车架号不符。在民警的反复追问下,郑某从后备箱终于拿出一块车辆车牌,并说:“只有一块牌照了,另外的一块在安徽境内丢了,不是说不能只装一个牌照么,所以就没装。”
交警称,无证驾驶是交警部门重点打击的交通违法对象,虽然郑某原来有驾驶证,但已被注销,一旦发生事故,会因为无证驾驶而承担事故责任,保险公司也会因为无证拒绝理赔,同时交警部门将对无证驾驶人员处200-2000元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明文规定:驾驶人不得穿拖鞋、赤脚或高跟鞋驾驶机动车。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盛伟 通讯员 陈大才 徐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