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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权益、助力经济,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开展“六稳”“六保”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2020-10-16新闻7

为进一步促进公正善意文明执行,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最高院及省高院、市中院的部署,10月16日上午,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矿区法院”)开展了六稳六保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特邀井陉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在井陉矿区营造了强大的执行声势。

今天上午8:30,随着党组书记、院长卜嘉良一声令下,此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保障权益、助力经济,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开展“六稳”“六保”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据了解,在此次执行行动中,需要集中执行案件共7件。

在井陉矿区白彪社区,正在家中睡觉的宋某某被执行干警逮了个正着,被拘传至矿区法院。据了解,2018年,宋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矿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11余万元。2020年4月刑满释放。2020年9月,受害人李某某向矿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宋某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给付赔偿款。考虑到宋某某因刚刑满释放,且赔偿金额较大,办案人员从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出发,积极搭建双方和解平台,目前,此案现在正在协商和解事宜。

保障权益、助力经济,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开展“六稳”“六保”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在井陉矿区某小区,被执行人郭某某未在家,办案干警在其门口张贴了传票,郭某某得知消息后,当天上午即赶到法院,积极配合执行工作。

2018年,郭某某因拖欠李某某工资款,被李某某诉至矿区法院,经过调解,郭某某给付李某某工资欠款3万余元。此后,郭某某一直未履行调解协议。2019年2月,李某某遂向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考虑到郭某某确实存在给付困难,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协商达成和解,由郭某某分期给付。前些天李某某向矿区法院反映,郭某某在仅给付部分工资款后便再无给付。目前,郭某某承诺于本月底之前将拖欠李某某的工资款全部结清。

在此次专项集中行动中,部分被执行人未在家,执行局干警全部张贴传票,令被执行人限期到法院配合执行工作。

保障权益、助力经济,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开展“六稳”“六保”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今年以来,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坚持抗疫业务两手抓,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全省第三季度执行绩效考核中,该院执行质效以98.60的高分,连续两个季度位居全省第一名。今后,矿区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围绕“六稳”“六保”开展执行活动,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向全社会交出更加满意的答卷。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 李媛 通讯员:郭锴郧文洋

编辑:孙晓华 责编:李媛 监制:李默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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