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江西检察】;
10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一案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春亮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曾春亮,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依法告知了被害人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以及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此前报道】
江西乐安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曾春亮被依法执行逮捕
来源:江西公安
2020年8月16日,抚州市乐安县系列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围捕抓获。鉴于案情重大,江西省公安厅决定提级侦查,成立由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精干力量组成的专案组,并将案件指定宜春丰城市公安局管辖。
8月19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曾春亮批准逮捕。当日,丰城市公安局依法对其执行逮捕。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