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是汉朝中央政府增设了新的官职,它的出现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那么,汉朝的刺史到底是干什么的,还有汉朝的刺史相当于现在的什么职位呢?今天,我们就一起穿越历史,探究一二。
刺史,“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秦朝时,秦始皇建立监御史制度,用以中央对地方进行监察。到了汉文帝的时候,汉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这是汉朝刺史的雏形。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刺史制度正式形成。
当时,汉朝之所以在全国推行刺史制度,无非就是两点原因。一是加强中央集权的必然结果。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力度,必然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监察制度。二是原来地方监察制度(监御史制度)不力,使得必须建立更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因此,刺史制度应运而生。
汉武帝时期,刺史有明确的职责,具体有以下六点:一、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反对其横行乡里。二、打击地方高级官员的以权谋私的不法行为。三、打击地方高级官员执法不公平。四、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在察举士人时偏向亲己。五、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子弟不法。六,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和地方大族相互勾结。这样看来,汉武帝时期的刺史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巡视员,监督巡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
西汉中期以后,刺史的职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除了监察工作外,有承担地方的军事行政职责,例如镇压诸侯的谋反、镇压民众的反抗、安置流民、理少数民族事务、参与中央决策。这一时期,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这时候的刺史相当于现在的省兼军区司令,俨然就是封疆大吏,甚至到了东汉末年,成了一方诸侯,严重威胁汉朝中央政府的统治。
总之,汉朝的刺史制度本是汉朝中央加强对地方管理的一种的监察制度,但由于刺史职权不断地扩大,远远超出了设立之初监察地方,加强中央集权的初衷,最后是反而其害,得不偿失。各位,你们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