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10月14日电 (孙睿)记者14日从青海省扶贫开发局获悉,据最新统计,青海省贫困民众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底的2196元增长到2019年的8996元,年均增长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青海省所有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实际减贫53.9万人,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其中贫困民众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年底的2196元增长到2019年的8996元,年均增长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
据介绍,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虽然人口基数不大,但是贫困发生率却高出中国平均水平近一倍。2011年,青海全省贫困发生率高达36.6%,该省一直是中国扶贫开发任务重、难度大的省份之一。
五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政策体系为牵引,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对口援青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
青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每个市州安排1名省委常委和1名副省长包“战区”督战,39名省级干部联县指导,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8个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委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
同时,青海省直相关部门出台200多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使扶贫领域很多“老大难”问题都有了解决措施,还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每年增长20%的投入保障机制,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此外,青海省还建立了“一联双帮三治”、定点扶贫、结对认亲等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积极落实各级各类帮扶资金,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援青工作,开展“精神脱贫”,破除陈规陋习,减轻群众隐形负担,建立3000万元励志资金,通过正向激励增强内生动力。(完)
【编辑:白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