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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2020-07-21新闻7

7月16日,黔南州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黔南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南翔通报全州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第八检察部主任向瑜公布黔南州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回答记者提问。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谢欣主持新闻发布会。

↑ 发布会现场。

通报指出,2017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准确把握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依法惩戒和依法从宽并行。对于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保持必要的司法威慑,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不以实现惩罚为目的,以帮助他们重塑人生,回归社会。

2017年至2020年6月,黔南州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人案件44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30人,不批准逮捕107人;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人案件38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53人,不起诉22人。

全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检“一体化”办案优势,依法开展刑事法律监督,探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集中办理,把监督体现在常态,把效能延展为长效。司法办案与诉讼监督并重同行。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对违反诉讼程序尤其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规定,侵犯涉案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行为,及时监督纠正;监督视角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采取多种措施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畅通信息互通渠道,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民政等部门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堵塞校园安全管理漏洞。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法律监督。立足于检察办案,聚焦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对有关部门怠于履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依法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开展法律监督,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 发布会现场。

2017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加强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考察帮教,延伸开展不捕、相对不起诉后的跟踪帮教,把帮教贯穿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根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特点和教育矫治规律,结合涉案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对症下药”,实施精准帮教,促进顺利回归社会。

↑ 记者提问。

强化检校合作共建帮教基地。积极与黔南州启航学校、罗甸县育新学校加强“检校合作”,将少年司法理念与专门教育相融合,对罪错未成年人集中开展观护帮教;帮教工作后延至刑罚执行阶段。对在押和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全面开展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促进服刑和社区矫正的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积极探索“互联网+”帮教模式。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全州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思路,通过电话回访、视频连线、网络平台等方式,对56名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的涉罪未成年人积极开展“云帮教”。

↑ 发布会现场。

2017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加强统筹部署,坚持多措并举,致力于构建未成年人综合有效的保护大网络,力争未成年人保护“一个环节不落下”,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突出成效,黔南州检察院、福泉市检察院、瓮安县检察院等7个单位被评为“贵州省青少年维权岗”、都匀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全州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持续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向纵深推进。稳步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以“一把手”主抓机制为保障,州、县(市)院检察长亲自牵头,谋划、部署、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实。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采取“请进来”的方式,聘请专业人士为检察官、学校教师授课,进一步提高法治宣讲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力量、专门力量的参与和支持。黔南州检察机关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努力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全州检察机关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机制制度等方式,加强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未检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刘南翔表示,黔南州检察机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持续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不断提升“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能力,强化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加深入开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更好、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部分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州委政法委、州纪委州监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卫健局、团州委、州妇联相关负责同志,省、州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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