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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主张对方违约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如何解读

2020-10-16知识23

关于不安抗辩权案例的解答 甲向乙房产商购买一套全装修房,由甲分期付款;同年底乙交付房屋。关于装修标准,合同约定房内地板为实木地板。施工途中,甲发现乙铺设的地板为。

不安抗辩权主张对方违约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如何解读

不安抗辩权与违约责任能否同时使用 不安抗辩权不能与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是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抗辩权。在行驶抗辩权之后如果对方不提供担保,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但是之间有一个时间过程。

不安抗辩权主张对方违约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如何解读

对方的行为是预期违约吗?我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吗? 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

不安抗辩权主张对方违约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如何解读

对方的行为是预期违约吗?我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吗?我与对方签订了供货合同。约定我在1月—3月期间履行全部供货义务,对方在1月—10月期间每月付款20万元。。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如何解读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异同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都是在双务合同中运用的一项法律制度,它为善意签约人提供了一种自我保护,同时在宏观上具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功能,但两者是不能等同的,1、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义务先行作出履行还是同时作出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中止履行合同而寻求法律救济。相反,不安抗辩权行使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当事人的债务履行顺序存在先后之分。若没有履行时间的先后顺序,则仅仅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则不会发生不安抗辩权的余地。正是因为如此,故而法律将行使不安抗辩的权利赋予先行履行的一方,而对方则无权行使。但具体到明示预期违约上,该制度主要是涉及不安抗辩制度所不能包容的内容,即不安抗辩的适用条件之一是他方的财产于订约后明显减少或出现其他不能履约的恶化情况,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而明示预期违约则是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这里无履行债务时间的先后之别。2、行使权利主体不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主体仅为一方,具有特定性,即有先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而预期违约合同任何一方都可提出。。

#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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