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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坚持法治为本 夯实法制基础

2020-10-16新闻8

原标题: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坚持法治为本 夯实法制基础

长兴县煤山镇新源村

基本情况

新源村位于长兴县煤山镇,总面积约9平方公里,总人口1826人。近年来,新源村以《煤山镇“七五”普法规划》为指导,大力推进依法治村,在加强民主法治村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配给、化解矛盾以案普法等方面着重发力。近年来获得以下荣誉称号:

省级民主法治村

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坚持法治为本 夯实法制基础

经验做法

(一)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

新源村积极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从硬件、软件两方面丰富村民的法治生活元素。一是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上真抓实干。充分解读上级政策,顺利完成半年度生产承包责任组整合的工作,从原先的26个生产承包责任组整合为调整后的10个,没有因整合工作带来村民不合、矛盾丛生的现象;二是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上夯实基础。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管理作用,制定修订契合新源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

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坚持法治为本 夯实法制基础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配给

一方面,与“一村一法律顾问”签约律师配合密切,遇涉法类纠纷及时沟通,制定修订新章程时请律师把关。完备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为老百姓提供了遇事找法“有处可问”的平台。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群成员40余人,由各承包组组长、年轻党员、村在籍大学生、村两委班子成员、一村一法律顾问结对律师组成。

(三)结合矛盾纠纷解决,以案普法

一方面,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村调委会调解员培训,以调解员法治意识提升为立足点,以点带面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另一方面,建立完善村民“和治理事会”,新源村理事会现有理事16名,凡遇村里大事必请理事会参与议事、遇疑难复杂纠纷必请理事会出面调停,至今,理事会已参与村务会议8次,协助村调委会解决纠纷3起。

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坚持法治为本 夯实法制基础

主要成效

自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以来,新源村经过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五民主,三公开”等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一系列民心工程的广泛开展,村风民风明显改善,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村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广大群众学法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村干部坚持事为民所办、利为民多谋、权为民多用、情为民所系,积极发展公益事业,得到了广大村民的一致好评,促进了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供稿:长兴县农业农村局 局合作经济处

编辑:於英姿 裘惠倩

审核:朱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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