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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2020-10-15知识10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如何解释?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标的风险状况和分布情况,采用全检或者抽查的方式查验标的,核查保险标的位置、数量、权属和风险状况。条件允许的,保险公司应从当地农业、国土。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什么时候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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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如何解释?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协办业务的管理,确保其规范运作。要制定协办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协办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应当将协办业务的合规性列为公司内部审计的重点,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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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建立客户回访制度。被保险人为规模经营主体的,应实现全部回访,其他被保险人应抽取一定比例回访。承保环节重点回访核实保险标的权属和数量、自缴保费。

#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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