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通知要求,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延期利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
10月14日,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企业的中长期贷款增速持续加快,特别是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增速已经连续11个月上升,金融机构对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今年前三季度,反映实体经济获得融资的重要指标——社会融资规模的累计增量为29.62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9.01万亿元。9月末,社会融资规模的存量280.07万亿元,同比增长13.5%。
小微企业融资呈现量增、面扩、价降的良好趋势。今年前三季度,小微企业融资新增了3万亿元,同比多增了1.2万亿元。支持小微经营主体3128万户,同比增长21.8%。9月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4.92%,较去年12月下降了0.96个百分点。
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说,金融机构在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的同时,也间接带动了更多就业。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