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容百科技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尤米科尔公司(UMICORE)起诉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截至公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尤米科尔公司称其系第ZL201280008003.9号“具有低可溶性碱含量的高镍阴极材料”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公司S6503型产品的技术特征与原告发明专利部分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相同,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第ZL20128008003.9号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6192.33万元;向原告赔偿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10167.5元;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9月23日,敏芯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5份《民事上诉状》,“上诉人歌尔股份因与公司等专利及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五个案件,不服江苏省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现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而2019年12月25日与2020年3月19日,歌尔股份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5件专利申请权权属诉讼,主张这些专利申请权归属于歌尔股份。2020年9月4日,苏州中院对上述5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均为驳回原告歌尔股份诉讼请求。
除了上述2家公司涉及专利方面的纠纷外,目前来看,科创板公司涉诉事项还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出口退税费用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等。
值得一提的是,科创板已经成为专利诉讼的高发地。根据统计,今年以来科创板公司涉及专利纠纷诉讼的就有7家。
实际上,专利纠纷已经成为IPO绊脚石。2019年3月22日,安翰科技的上市申请获得受理,同年5月20日,重庆金山以安翰科技侵犯其8项专利权利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索赔5000万元,双方专利案由此展开。
2019年6月20日,安翰科技就此8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其中6项专利于当年11月被宣告无效,重庆金山因此将相应6起涉案专利撤诉,剩余两起涉案专利在2020年8月14日宣判。
官司影响了安翰科技的IPO进程,安翰科技称,受专利案影响不得不撤回上市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24日,安翰科技在其微信公众号“爱为康”发布胜诉公告称,收到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4日做出的民事裁决,认定安翰科技的产品均未落入涉案两项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依法驳回重庆金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重庆金山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也意味着,科创板专利纠纷第一案落幕。
而已上市的晶丰明源此前在离上会“临门一脚”之时,因出现涉及专利侵权诉讼事项被取消审议,也是科创板首例因涉诉被临时取消审核的案例。
“专利诉讼对企业的影响,要看它涉及技术的重要性,是不是重大、核心专利,对企业的影响有多大,以及后来的判决结果。”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25日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道。
此外,许峰指出:“科创属性本身外在的具体的体现就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相关公司都会比较注重权利保护,在上市之前相关信息没有充分披露到社会或者知悉范围有限,但发行上市过程中及上市后需要对知识产权等信息强制披露,导致权利侵权或疑似侵权被发现,从而出现了诉讼增多的情况。对于企业而言,在申请权利过程中要充分检索,避免撞车,组织内部专业法务团队,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同时企业董监高也应该具备相关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不管是被诉讼或者诉讼侵权方,都会有备无患。总体来看,就是要筑牢知识产权的护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