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兵
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闫女士,一直苦于在回龙观地区健身场地设施的不足。“我喜欢打羽毛球,但只能露天在小区里打打,一是距离场馆比较远,二是场馆收费也比较贵,出去打一次的确不容易。”
浙江衢州将废旧粮仓改造为全民健身中心。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兵 摄
据记者了解,有着和闫女士一样苦恼的健身爱好者,并不在少数。在城市用地紧张,而居民健身需求日益多元的背景下,如何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显得非常重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解决全民健身的“场地之困”。
此次出台的《意见》,从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明确利用城市空闲土地、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健身设施的路径,鼓励各地区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
有分析认为,支持租赁方式供地是此次意见的一大亮点,它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同时,要求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的,健身设施建成开放并达到约定条件和年限后,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土地应继续用于健身设施建设运营。
提升建设运营水平,是《意见》篇幅占比最多的部分。业内人士指出,“健身没地儿去”的问题,不仅仅是健身设施、健身场地不足,还包括健身设施用地得不到有效保障,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运营管理不足等因素。
对此,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李建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在有很多体育设施,不对一般群众开放,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所以推动健身设施开放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意见》指出,要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区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区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
有专家指出,随着此次《意见》的出炉和落实,目前困扰全民健身向纵深发展的瓶颈问题,有望得到缓解甚至是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