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庭审实质化水平,提升公诉人的公诉实战能力和经济犯罪检察业务水平,2020年10月14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组织海东市院、平安区、乐都区、民和县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的干警,并邀请公安机关和烟草稽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近30人观摩了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涉嫌非法经营案。
乐都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仇林静及助理出庭支持公诉。庭审结束后,参与观摩庭审的检察人员进行评议,对本次庭审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大家一致认为出庭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举证、质证提纲制作规范、指控重点突出、庭审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公诉人语言表达流畅、应变能力强,整个庭审中展现出公诉人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庭审技巧和出色的应变能力,但大家也对庭审中出现的不足进行了详细点评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