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开展专项检查

2020-07-21新闻6

为了促进司法公平正义,提升刑罚惩戒教育作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2020年6月份以来,东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宫某某、张某、韩某某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相关公安机关派出所对这三名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疏于管理,监督不够到位。对此,我院依法向东丰县公安局发出两份检察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组织辖区派出所加强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管档案,定期听取思想汇报,适时掌握其动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