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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手机转走钱 贪心小偷被刑拘

2020-10-15新闻8

10月12日,江津区公安局双福派出所破获了一系列手机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何某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盗窃前同事手机6部,分别以100到800元不等的价格便宜卖掉。更让人气愤的是,何某不仅仅只是偷手机,他还偷了手机里的钱。

偷走手机转走钱 贪心小偷被刑拘

犯罪嫌疑人指认盗窃现场

今年9月,江津区双福街道某单位连续发生员工手机被盗的案件,手机均为受害人在员工宿舍睡觉期间失窃。江津区公安局双福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了侦查。通过大量的摸排走访,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何某,并于10月11日凌晨将何某抓获,当场从何某身上查获了未销赃的手机一部。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何某曾是该单位的员工,熟悉单位宿舍情况。今年8月离职后,何某因手头紧,动了歪心思,便瞄准了前同事。他第一次作案的目标,便是自己以前的室友。9月初的一天凌晨,何某通过翻窗户的方式,进入了自己以前居住的宿舍,见室友正呼呼大睡,手机和身份证放在一起。何某以前上班时看到过室友的手机解锁密码,解锁后发现微信内有8700元人民币,何某不但偷走了手机,还将这8700元钱转账消费。

偷走手机转走钱 贪心小偷被刑拘

犯罪嫌疑人指认盗窃室友手机的位置

犯罪嫌疑人何某交代,每次盗窃得手后,都会尝试输入一些简单的数字组合或者手势解锁手机密码。9月下旬偷得的一部手机的解锁密码便是一个简单的“Z”字型,何某猜中密码解锁后,发现手机微信里有15000多元人民币,并且手机里还存有身份证照片,何某便将15000多元钱转走,最终将这些钱用于网络赌博输光了。

犯罪嫌疑人何某对自己盗窃手机、钱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何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单位管理人员一定要强化单位的安全管理,增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广大市民朋友也要提高警惕,手机APP内不宜存放太多钱财,设置手机密码时尽量选择较为复杂的密码,不要将密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切勿将个人证件照片存放在手机相册中;如发现手机遗失或者被盗,应第一时间修改网银、微信、支付宝、QQ等重要软件的登录、支付密码,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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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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