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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谈 | 善用贯通协调方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0-10-15新闻7

书记谈 | 善用贯通协调方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进度及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图为西宁市湟中区纪委监委干部深入土门关乡王沟尔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点现场督查。 张海东 摄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理念、目标指向、衡量标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聚焦突出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要关系,学会“十个指头弹钢琴”,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统筹协调好真学与真用的关系

真学是为了实现真用,真用要反过来促进真学。对于纪检监察工作而言,学习是头等大事,不学习就看不到党中央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政治监督就找不准切入口;不学习就理不清党情、国情、纪情,日常监督就缺乏力度和温度。实现真学与真用的有机统一,其一是组织引导学。组织要充分发挥动员协调作用,通过搭建学习、交流、研讨、考试等平台,引导党员干部去真学习、真提升。其二是实践推动学。光学不练功难精,光练不学意难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目前已进入深水区,但工作中仍会遇到很多的“第一次”,如果不能边实践边学习边领悟,就不知道怎么干,从而仅停留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阶段。其三是自发自觉学。这既要求主动学、自觉学,又要求善思考、能看透。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党纪党规、法纪条文不仅要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更要督促分管领域、联系单位、驻在单位党组织依据党纪党规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

统筹协调好协助与监督的关系

从字面上看,协助是指从旁帮助、辅助;监督则是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检查、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达到预定目标。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协助既不是置身事外,也不是大包大揽,而是要为党委提供载体、当好参谋;监督既不是把监督对象当成对手,也不是冲在一线替监督对象办事,而是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做好协助,要加强请示报告,除了法定事项要报告的以外,凡属党委牵头的、需党委支持的、提请党委关注的重点事项都要全过程汇报,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要提出意见建议,在调研督导、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共性和重大个性问题后,通过专题报告、情况通报、问题反映等方式提出解决建议;要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事前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在党委决策决议形成过程中跟进提出贯彻措施;事中协助进行责任分解和督促落实;事后加强考核问责,确保决策落地。抓好监督,要树立“查漏补缺”的理念,党委重大决策执行有无落差、群众反映如何,纪委监委要跟进监督,并通过抄告书、提醒函等方式将监督情况抄送班子成员;发现班子成员出现苗头性问题更要及时提醒,重大问题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党委一把手报告。

统筹协调好贯通与协同的关系

工作中要沟通上下左右,做到上情下达、内外有别,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千钧将一羽,轻重在平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越深入,越需要迫切做到上下贯通、内外协同。对上做好“承接、结合、落实”。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首先是承接好,吃透目的、背景、难点、措施,以及要达到的效果。其次是结合好,把原则性的要求与本地实际充分结合起来。再次是落实好,该提什么样的要求,需要什么样的保障,必须周全周密。对下做好“指导、协调、服务”。下级在推进工作中遇到什么难题,尤其在协调党委支持上还存在哪些困难,等等。上级纪委监委既要加强业务指导,又要做好协调服务,做到过程和结果心里一本账。对内做好“协作、配合、兼顾”。一方面,内部要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相互兼顾;另一方面,要优化流程,建立统一决策、一体运行、顺畅对接的运转机制。对外做好“综合、互通、共享”。监督与监管实现同向发力,关键是纪委监委要积极发挥协助、引导、推动作用,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对上、对下、对内、对外虽然侧重点各不相同,但关联性强,只要能全面发力、左右衔接,就能做到上下联动、内外互动。

统筹协调好质量与效率的关系

质量建立在效率之上,效率体现质量。没有质量,效率就无从谈起;光讲效率,质量就难以保证。一方面,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每一个问题的核查、每一条线索的核实都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必须要讲质量;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节奏快,必须要讲效率。处置问题线索时,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涉及换届人选和拟提拔使用干部等时间要求紧、结果要得急的问题,既要质量,又要效率。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的影响,客观上造成部分线索积压、存量上升的问题,必须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不能单纯为了办案数量而赶时间、赶进度。留置案件震慑效应大、社会关注度高,谈话、调查、取证、审理如果质量不高,就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调查,效率自然体现不出来。所以,讲效率与讲质量两者并不矛盾,只有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全面提升效率,做到高标准、快节奏,质量与效率才能真正实现统一。

统筹协调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

《礼记·大学》说,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世间万事万物,皆是推陈创新、除旧布新的过程,这是规律。纪检监察工作一方面要继承借鉴已有的实践成果、实践经验、实践体会,另一方面也要破除惯性思维,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保持发展的不竭动力。比如,青海结合实际,在全省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目的是鼓励基层思维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整合更多监督资源和力量破解基层人员少、能力弱的问题,但一定是顶层框架内的自我创新,体现的是坚持在守正中创新。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检察院原先的反贪、反渎等部门与纪委监委合并,初心是更好地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原本分散的反腐力量,攥指成拳、形成合力,体现的是坚持在创新中守正。因此,创新就是守正,只有守正,始终坚持正确方向不动摇,才能真正地创新,也只有持续不断地创新,才能避免少走弯路,实现真正的守正。(作者系青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10月15日理论周刊第6版)

#反腐败#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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