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我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落实好双节假期“迎保庆”安全保障措施工作的要求,市港航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内河涉水单位的督查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提前部署,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庆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至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开展辖区船舶自查、做好应急搜救工作提出了要求。节日期间,市港航管理局组织对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水上公园、武清区南湖公园、蓟州区人民公园、北辰区曙光水镇等涉客游船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传达了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山西太原“10.1”火灾事故的警示通报,对游船公司营运码头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要求有关单位做好假期期间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港航管理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增强责任意识,主动进位作为担当,假期期间辖区游船公司客运量70215人次,未发生一起水上交通事故,有效保障了我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实现了水上安全零事故、现场执法零投诉的“双零目标”,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