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民政局会同沈阳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了《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这也是今后未来五年沈阳市城乡低保工作的政策指导性文件。
《实施细则》中强调,首先要构建分层分类的城乡低保救助体系。对此,沈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郭景明表示,这个体系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两个层次。那么,什么样的家庭属于低收入家庭呢?
沈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 郭景明:将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虽然不按月享受低保金,但是享受全部或部分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采暖等专项救助项目。
此外,《实施细则》还明确扩大了单人保对象范围。例如:重度残疾人单人保由二级以上拓宽至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拓宽至低保标准的3倍以内。
重病人员单人保家庭人均收入拓宽到低保标准的5倍以内,同时将父母一方死亡的单亲未成年人或依靠非法抚养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按一定条件纳入单人保范围。
而对重病、重残人员家庭收入按50%计算的减免政策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还新增了家庭收入减免计算相关规定。例如: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高中(中职)学生、在国内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家庭月收入扣减金额为:当地低保标准*30%*相关人员数等等。那么,如何才能申请城乡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呢?
沈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 郭景明:申请城乡低保的居民,一般情况下是在户籍地或者是长期居住地的社区进行申请,现在我们除了在社区村委会申请之外,还可以直接到街道办事处设立的经办机构直接进行申请。
记者:张洁、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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