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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2013

2020-07-21知识9

施工合同中,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的内容分别是什么? 通用条款是所有相同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共有的内容。专用条款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针对合同项下的那个工程或者项目所作的有针对性的、不同于通用条款或者将通用条款予以细化的特别约定。发包方与承包方结合具体工程,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在工程招标中,通用条款是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无论是否执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都应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予以保留,不应只把协议书和专用条款作为全部合同内容。1、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的名词定义指出:通用条款是根据法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8685e5aeb931333337613838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各类范本中的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惯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签订。按照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通用条款规定,隐蔽工程经验收达到工程质量标准规 参考答案:D请问现在实行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具有法律效应吗?施工方或者建设 简单的说,不是必然无效,但是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具体分析如下: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无论如何修改通用条款内容,只要合同约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该条款就无效。一般,通用条款不允许修改,但是实践中还是经常对其进行修改,但是修改要在补充条款中进行(也有在专用条款中进行,但是不怎么规范)。题主说的情况,如果是在通用条款部分直接修改,发生争议建设单位一般不会认可,法院也很难支持,因为第一违反了相关规定,第二违反了工程行业的惯例(在补充条款中修改通用条款)。此外,通常合同会约定补充条款效力高于专用条款,专用条款高于通用条款,如果施工方修改的内容补充或专用条款有约定,那么优先适用补充或专用条款的约定,实际效果和无效也没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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