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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云执行”快速结案 为企业复工打下“强心剂”

2020-10-14新闻11

广西法院:“云执行”快速结案 为企业复工打下“强心剂”

新闻发布会现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供图

广西新闻网南宁10月14日讯(通讯员 严晓波 实习生 韦佳利)10月1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服务营商环境有关情况。

今年4月至7月,全区法院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清理专项活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对民营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3725件未结执行案件逐一建立了案件台账,截至7月15日,共执结2493件,结案标的额为16.18亿元。

与此同时,全区法院还深入了开展涉金融专项执行活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法院共受理金融机构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案件11671件,结案3910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5.4亿元。

自治区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唐伟杰在发布会上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区法院创新执行工作举措,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改进执行理念,文明、善意执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精准采取线上线下执行措施,充分发挥“云执行”“云拍卖”优势,法官直播带货,助力执行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广西高院当天通报了7起执行工作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案件执行中,法院借助“互联网+”优势,通过司法手段帮助企业应对难题,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现选取2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1:

平乐县法院立案受理的贺州市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蓝某、黄某、陈某买卖合同纠纷案,迅速执行为企业复工打下“强心剂”。该案通过网上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查询,即时冻结并扣划了被执行人陈某银行卡的12.3万元。随后,执行法院与平乐县国土资源局共同建立的“易查”系统反馈被执行人蓝某有工业用地一宗,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土地进行了查封。之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了蓝某,两人通过微信视频对话。执行法官及时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贺州市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表示愿意放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在被执行人蓝某将27.7万元执行款转入法院账户的第二天,执行法院启用快速审批手续,将全部执行案款发放到贺州市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账户。至此,案件执行完毕,从网上立案到结案总用时7天。

案例2:

浦北县法院立案受理的浦北县龙门镇某建材城申请执行黄某货款纠纷案,“云执行”送来及时雨。因受疫情和市场需求的影响,浦北县龙门镇某建材城春节后迟迟不能正常投入生产,导致资金出现短缺,甚至连工人工资都快要发不下来。无奈之下,该建材城向浦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了让申请执行人浦北县龙门镇某建材城能够尽早拿到自己的货款和利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给被执行人黄某,但是黄某一直不肯接电话,甚至还跟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游戏,躲避执行。该院执行干警多方查找到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通过短信方式将文书送达给被执行人黄某,并催促其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义务。最初,被执行人黄某以自己没有钱、在外打工等各种理由推脱还款,但是执行干警一直做黄某的思想工作,先后十余次拨打黄某的电话,不厌其烦地向被执行人黄某释法明理,告知黄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积极引导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最终,被执行人黄某主动履行了义务。执行法官随后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并通过“一案一账户”将该案执行案款转账至申请执行人的账户上,给民营企业复工复产送上了一场“及时雨”。

防控疫情,重任在肩;办好案,更显担当。新冠肺炎疫情当前,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浦北法院积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积极借助“互联网+”优势,通过采用电话、网络视频、短信、微信、办案APP、执行指挥中心等“云执行”办案方式联系当事人,用足用好执行网络查控措施,助力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和司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各项举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新冠肺炎_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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