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4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投资中心本币投资处原处长白静违法所得没收一案。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申请:2008年至2011年,犯罪嫌疑人白静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投资中心(二级部)本币投资处副处长、处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操纵债券交易,侵吞国家利益,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后白静用其中部分违法所得在北京、三亚购置多套房产,登记在其妻牛颖及其他亲属名下。白静涉嫌犯贪污罪,并于2013年7月31日逃匿境外,通缉一年后仍不到案。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对其中9套房产予以查封。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上述9套房产提出没收申请。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申请。利害关系人邢玉真(上述申请没收房产中4套房产的持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其余利害关系人主动放弃参加诉讼。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并申请了鉴定人出庭作证,利害关系人邢玉真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了质证,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邢玉真及其诉讼代理人表示,申请没收的邢玉真名下4套房产均系白静、牛颖夫妇借邢玉真名义购买,邢玉真对此既不知情,也没有出资,不是房产真实所有人,对没收申请没有意见。
本案是内蒙古自治区辖区法院审理的第一起外逃贪官违法所得没收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