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到底能不能压缩工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提到:不得压缩合同约定工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提到: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压缩工期,如何申报增加的措施费? 建设单位将8个月工期压缩至5个半月,施工单位如何具体从哪些方面向建设单位申报或索赔费用?谢谢!
工期压缩不得超过40%算违法吗 工期压缩超过40%算违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压缩的应组织专家论证,且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压缩施工工期的情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通过专家论证并采取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措施后,方可组织施工。因压缩工期所增加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随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30%,视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扩展资料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参考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法规定工期可以压缩多少 建筑法是国家基本建设的根本大法、母法,是宏观控制的纲领和原则,不可能面面俱到的规定具体细节,在母法的指导下产生各种较具体的规定、规范、标准。所以,建筑法里没有工期的具体规定,只规定工期要合理。比如‘工期定额’,它是根据建筑发展某阶段生产水平制定出的指导性的规定,说直接点,主要是为了约束那种不顾安全、不顾质量、盲目追求快的规定,它用有科学依据的、符合客观实际的数据,来指导施工组织目标,而不是限制建设速度,拖延工期的依据。当你组织的工程施工,符合客观规律、有科学道理、又适合你单位的技术能力机械力量等等及现场条件,工期可以大大提前,那种‘压缩’是国家和人民最欢迎的,届时全国都会来观摩、学习!
二级建造师法规规定,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压缩合同工期的百分之多少?
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得多少 压缩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压缩施工工期的情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压缩工期超过定额工期的30%,且未明示,该怎么办 标人压缩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工期。
请教一个关于建设工程法规方面的问题: 建设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是否合法? 根据建筑施工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工期。建设单位不能无理由的强制施工单位缩短工期,这样属于违约。如果建设单位需要缩短工期,可以跟施工单位协商,对于施工单位缩短工期所增加的成本、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等,施工单位可以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缩短工期。这个具体还是看双方协商。
二级建造师法规规定 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压缩合同工期的百分之多少 (1)招标人应2113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5261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4102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1653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2)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3)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与结算款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