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贷+商贷”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山东省临沂市人社局依据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扎实有序推进小微企业“创贷+商贷”试点工作,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取得阶段性积极成效。截至9月底,全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64亿元,同比增长227%,惠及创业者1.08万余人,带动就业3.6万余人。其中,小微企业“创贷+商贷”共计7045万元,扶持小微企业21家,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了企业的周转压力。1-9月份,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2万人,完成省计划的107.2%,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4819人,完成省计划的130.2%,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0%,保持在3.5%的控制线以内,试点工作进一步释放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为稳定全市就业形势发挥了显著作用。
罗庄区人社局和银行正在对申请贷款商户现场考察
精心统筹推进 狠抓工作落实
组建成立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点定位、统筹谋划,整合了临沂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成立了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仅增强了担保能力,而且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为做大做强创业担保贷款发挥重了要作用。多方协调,凝聚部门合力。市人社局积极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召集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建共商共推,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切实形成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为加强大数据比对,多次协调市大数据局,基本实现各部门大数据对接共享。金融经办机构通过查询创业企业资产、征信等信息,可对创业项目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认定,有效防控了风险。制定试点方案。积极协调出台了《临沂市小微企业“创贷+商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创贷+商贷”套餐模式,其中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政策规定给予贴息;商业贷款额度可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和资信状况,自行确定贷款额度。县区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每个县区筛选至少20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特别对疫情物资生产、流通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优先给予贷款支持,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扎实进展。
银行向企业宣传贷款政策
优化流程 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简化证明材料。对业务流程和申请贷款证明材料进一步加以梳理和精简,根据疫情期间不见面的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完全实现了不见面审核。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要求,本着“财政贴息、操作便利”的原则,采用“一套贷款手续、一个贷款流程、一站式发放”模式,对创业者进行信贷资金支持,助推创业者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借款人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贷款申请;人社部门通过工商、就业、社保等大数据系统进行多元化对比,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然后联合相关合作银行线上审核材料、线下实地考察,各类创业主体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各项业务,获得贷款支持。郯城县人社局联合经办银行,仅用3个工作日就完成了贷款相关手续,为所在辖区的山东利兴有限公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0万元,其中商贷部分500万元,有效缓解了该公司生产运营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指导兰山区农商银行制定了《“创贷+商贷”套餐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规范了小微企业“创贷+商贷”的申请条件、担保条件及业务流程,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缩短办事流程,加快放贷速度,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为加快推进全市小微企业“创贷+商贷”试点工作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服务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闻媒体,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尤其是“创贷+商贷”扶持政策重点作了宣传解读。设立人社服务专员制度。每名科级以上干部负责联系帮扶2-3家企业,坚持“一企一策”,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送政策、送资金、送培训、送技工”四送走访帮扶活动。将印制的15000本《人社领域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全部发放到辖区企业,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基本做到家喻户晓。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各县区业务开展情况、工作业绩实行绩效考核,将“创贷+商贷”的发放总额作为创业担保贷款的考核指标;对不执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相关规定或经办业务量明显偏低的经办银行,及时调整经办银行存放的担保基金余额,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罗庄区农商银行积极服务、主动作为,通过线上 “金融E店”、线下电话营销、张贴宣传单页等方式,及时掌握辖区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资金需求状况。其中,小微企业“创贷+商贷”共计7045万元,扶持小微企业21家,最大限度解决了企业复产复工资金紧缺的燃眉之急。(记者 陈曦 通讯员 王金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