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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实现“三减”目标

2020-10-14新闻3

格尔木市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实现“三减”目标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不断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方式,率先在全州范围内实行保证保险保函代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实现了为企业减负、为政府减压、为社会减困的工作目标,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完善代缴方式,为企业减困。优化营商环境和投资环境,更好地释放企业发展潜力,盘活企业流动资金,研究制定《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坚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方式,在以往单一以企业用现金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基础上,推行保证保险保函代替现金缴存,增加了企业选择多样性和灵活性,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截至目前,共办理保证保险79个项目,为企业减负7916万余元。

优化办理流程,为部门减压。推行保证保险保函取代现金缴存的方式,企业无需进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及退还等审批手续,能够第一时间确保项目开复工,缓解了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压力。建立推行“容缺+承诺”工作机制,简化企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退手续。在企业办理缴退手续时,主要资料齐全,次要资料缺失的情况下,经企业书面承诺并征求行业主管单位意见后,可容缺部分资料办理,进一步减轻了政府部门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的压力。

化解欠薪隐患,为社会减负。通过推行保证保险保函取代现金缴存的方式,完善社会矛盾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由保险机构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建立覆盖建设工程全过程的风险预警体系,全时段、全方位对企业经营、项目建设状况进行监控预警,对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苗头隐患问题第一时间预警处理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按照“见索即付”的方式,第一时间赔付农民工工资。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经认定后由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启动赔付程序,第一时间化解欠薪矛盾隐患,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截至目前,保险公司通过监控预警机制协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为1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1万余元,涉及农民工工资投诉人员同比下降28.9%,投诉工资总额下降29.9%。(记者:汤红红)

#农民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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