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有这么一天!”
“吃牢房是少不了的!”
“苹果手机的价值比较高,已经达到立案标准了!”
“我要是在你们抓我之前自首了,性质就不一样了!”
“应该是偷苹果手机的那家公司员工报的警!前面几家公司不正规,他们是不敢报警的!”
“昨天晚上,我知道自己是暂时安全的!”
“心理要是正常的话,也没必要干这种事!”
“我现在终于体会了,为什么有的人被抓了以后能睡个安稳觉了!”
.....
10月10日上午11时许,杭州钱塘新区下沙派出所在某青年旅舍抓获盗窃嫌疑人后,这名嫌疑人“金句”频出,不仅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还跟民警民警“杠”起了法条,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判罪量刑更是一清二楚,民警直呼是个“明白人”。
“明白人”碰到“粗心”的公司
9月30日11时许,下沙派出所接某科技园某公司员工报警称,其放置在办公桌上的苹果11Pro手机被盗,公司内部监控显示被一名戴口罩的陌生人拿走。
接警后,民警立即介入侦查。经了解,该公司办公室共有三道门,因疫情的缘故,今年以来只对外开放一个有指纹密码的门,另外两道门使用链条反锁锁死;公司楼道监控设施全覆盖,但办公室内无监控。门都是锁好的,那嫌疑人是怎么进入办公室的呢?
民警通过对盗窃现场勘查及楼道监控倒查发现,嫌疑人并非从密码门处钻空子进入,而是从被锁死的门处进入办公区域。而能让嫌疑人轻松进入的原因竟然是:门锁坏了!
170公分左右的身高,偏瘦的体型,一件白色卫衣。
尽管嫌疑人戴着口罩,但办案民警很快就“认出”了这位“熟客”。
“和9月12日凌晨盗窃的嫌疑人是同一人!”办案民警两起案件比对,确定两起盗窃案件的嫌疑人为同一人。
此后,通过监控倒跟,民警确定了嫌疑人的准确身份信息:顾某某,27岁,大学学历,曾任某知名企业工程师,因自身原因,去年6月份左右离职回老家安徽,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
今年4月初回杭,一直在找工作,但一直没找好。
“明白人”当起了“夜猫子”
“你们不要提示我偷了几次,我要慢慢交代!”面对民警的询问,顾某某直呼要慢慢回忆。
“8月份吧,应该是凌晨,好多天没洗头了,便走进了一幢写字楼里,爬楼梯上了6楼,溜进了一个房间内,顺手把一瓶开封过的洗发水及毛巾拿走。”
“9月12日,也是凌晨,还是这幢写字楼,爬楼梯到了11楼,顺手推了一个侧门,发现没有上锁,便直接进入,在办公室办公桌上拿走了一部三星手机,一部红米手机!”
“9月20日,应该还是凌晨了,还是这幢写字楼,爬楼梯到了7楼,也是在某个办公室拿了手机,三部不怎么值钱的红米手机。”
“9月30日,依旧是凌晨,去了偷日用品那个办公室,拿了苹果手机。”顾某某逐一向民警交待几次盗窃行为。
顾某某的慢慢回忆,着实让办案民警赶到惊讶。
而在接下来的审讯中,民警更是对顾某某的行为哭笑不得:
“为啥每次都爬楼梯上楼,坐电梯下楼?”
“我也不想爬楼梯,坐电梯要刷卡,上不去,只能爬楼梯啊!下楼不用刷卡,当然选择坐电梯!”
“为啥每次都选择同一幢写字楼?”
“熟悉呗!”
“赃物都是怎么处置的?”
“这个你们不是都能查么?”
“赃物怎么处置的?”民警再问了一遍。
“洗发水、毛巾用完就扔掉了;手机偷来均是第一时间脱手,有5部是通过2个不同地点的回收平台卖掉,有3部是卖给了3家不同的店铺。”
经民警取证核实,顾某某先后通过自动回收平台、线下店铺贩卖8部手机,共计获利6980余元。
目前,顾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通讯员 | 施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