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是不是一定要设置下浮率?? 需要,以深圳2113市为例。《深圳市建设工程5261造价管理规定4102》明确规定:第十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1653门应当采用专门刊物按月发布与本部门公开网站适时发布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准确发布以下价格信息:(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信息;(二)价格指数;(三)招标工程中标价相对招标控制价平均下浮率;(四)典型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对于价格波动频繁的主要建材价格信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场情况每半个月或者每周发布一次。扩展资料:《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相关法条:第十一条 价格信息是编制造价成果文件和确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并作为人工、材料价格调差的参考。价格信息未包括且未经公开招标的材料、设备的价格,应当采用公开透明、充分竞争的询价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编制计价标准以及发布价格信息的需要,采集施工消耗量数据、造价成果文件、市场交易价格以及其他工程技术经济资料,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提供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保守秘密。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招标文件中的下浮率设置相关规定,各工程类型区间是多少 一般招标时都有一个预算价(按图和定额算出来的),另外还设置应该招标控制价(通常下浮了7%~10%),这就是下浮的上限,如果你的投标价格高于控制价,就是废标,下浮率。
怎样确定招标下浮率 满意回答检举|2011-08-02 19:27所谓的招标抄下浮是指以审定结算价为基础乘以“下浮比例”,例如:某次投标,投标单位报价为“按审定结算下浮比例3%”,所以在工程完工后,投标单位结袭算价=审定结算价(审计局负责审计)x3%。按审定结算价下百浮比例招标,实际上就是最低价中标的方式,只不过,在图纸深度不够,工程量很难度计算,工程量变更大的情况下采用。
招标人该如何确定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 在评标基准价需要用随即抽取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因此就需要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一个投标下浮率范围,但是该范围有多种选择,那么我们该如何去确定更为科学合理呢。
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什么要设置下浮率?我们这里市政是17%-25%?这个下浮率是谁来规定的?谁可以规定? 是投标报价时按现有定额预算价下浮吧?按现通常做法,把按定额做出的预算作为标底(或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一般不能超出标底,否则被认为投标价过高,需要作出一定比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