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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岭地区森林覆盖率达69.65%,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加

2020-10-14新闻9

陕西秦岭地区森林覆盖率达69.65%,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加

新华社资料图

记者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获悉,秦岭生态环境陕西段综合指数在2018—2019年达到最优,优良等级面积占比首次超过96%。

10月13日上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举行。会上,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相关负责人汇报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据了解,截至9月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和商洛5市的秦岭保护规划正式印发实施,西安市秦岭保护规划形成初稿,省级5个部门的8个专项规划正在紧张编制,39个区县的《秦岭保护实施方案》有序进行,年底前,力争形成“1+6+8+39”的规划体系。

陕西省发改委持续开展“五乱整治”,严肃查处秦岭区域未批先建、非法占地、批小建大等各类违规建设,整治违建问题4171个;查处乱砍乱伐案件326起;完成170个矿权、34座小水电退出;严厉惩治“散乱污”企业偷排直排、倾倒危险废物行为,加大乱排乱放渣土弃渣等问题整改,整治问题624个;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获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544只(件)。

集中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采石场由457个减少到153个。持续深化退耕还林还草,完成营造林312亩,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加,陕西省秦岭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9.65%。据中国气象局监测报告显示,秦岭生态环境陕西段综合指数在2018—2019年达到最优,其优良等级面积占比首次超过96%,秦岭生态环境逐年向好。

下一步,陕西省发改委将推进秦岭勘界立标试点,指导6个试点县(市、区)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保护标牌、界桩落地。依法依规完成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矿业权和秦岭北麓采石企业全面退出,加快推进小水电整治。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汇报。

2019年10月,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卫健委、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就“农家乐增长较快,缺乏总量控制机制”问题对秦岭6市进行了专项督察检查,秦岭6市共排查出秦岭区域农家乐5223户。经专项整治,已拆除违建农家乐324户,关闭1267户农家乐,整改提升2568户,现有3632户。

10月中旬至下旬,陕西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将赴涉秦岭6市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采取正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及时转办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情况;秦岭“五乱”问题(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整治情况;秦岭植被保护、水资源保护、珍稀生物资源保护(秦岭国家公园和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秦岭违建整治、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尾矿库污染治理、农家乐环境整治等情况;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情况;《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进《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

这是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的首次执法检查,今后每年都将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必须严格、监督必须有力,避免“粗、宽、松、软”问题。希望执法检查组成员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职能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重在发现问题,推动法律法规落实。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 孟涛

流程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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