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察官推荐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
二级大检察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
2020年6月,重庆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把最高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1条意见”和重庆市检察院“17条工作措施”落实在办案工作中,依法办准办好涉企案件,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努力打造暖心、舒适、健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高站位,把理念“树”起来。该院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为服务民营经济办公室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实现“专门机构专人抓”;在网站设置专题宣传栏目,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与南岸区工商联共同打造全市首个“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展览厅”,收入8大门类16个典型案例(涉及辖区规模以上企业107家,商业及行业协会13家),借助多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的工作理念,邀请企业家参观300余人次;完善《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定期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座谈会,检察官走访企业200余次。
对标对表,让机制“活”起来。为落实重庆市检察院“建立健全涉企案件甄别机制,对涉企案件一律做特殊标识,一律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一律由院领导把关、审批”的要求,该院出台《涉市场主体案件办案流程卡管理办法》《案件办理备忘表》,开辟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服务通道,配置涉企案件流程卡,加盖案件标识专用章,严控“案-件比”。为落实重庆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创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的履职内容、履职方式”要求,该院出台《关于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审查要点》,深入了解涉案企业的经营状况,分析、预判检察机关的诉讼行为、办案时机、办案方式等是否会对企业的上市、合同签订、履行、重大项目推进、重大技术攻关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为落实重庆市检察院“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专项评查”要求,该院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质效双重”评价机制,通过绩效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引导检察官对涉企案件进行即时双重检查评价。在“挂案”专项清理工作中,该院清理不该立案而立案、久侦不结的涉企“挂案”50件,监督公安机关全部撤案,2件案例被评为“重庆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佳典型案例”。
勇于担当,让企业“好”起来。该院以专项行动为牵引和载体,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5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1人。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及监管部门存在的风险、漏洞,该院发出检察建议19份,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该院定点联系75家民营企业,发现市场主体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扶持政策;对68名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专门台账,支持社区矫正机构批准该类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10人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充分运用服务民营经济法治宣讲团、南岸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民事行政检察申诉点等普法载体,加强法治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