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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检察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 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0-10-14新闻12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及喀什检察分院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文件精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助力实现“六稳”“六保”,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延伸检察触角,莎车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积极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实际问题贡献检察力量。

莎车县检察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 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60多岁的老人玉某与吐某在塔尕其乡白什坎曼村沙某承包的安居房工程务工28天,沙某分别拖欠玉某和吐某工资2190元、9120元,共计11210元。玉某与吐某多次催要工钱,沙某一直拖欠未给,期间玉某到信访局上访未果、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证据不足,法院未立案,矛盾逐步激化。莎车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对案件线索分析评估后,受理了玉某的民事申诉,经调查核实证据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查清案件事实,确认了玉某与吐某2013年9月至11月在塔尕其乡白什坎曼村沙某承包的安居房工程的工作28天,拖欠工资共计11210元的事实。为了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检察官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释法说理,分析该案产生的法律后果,介绍民事检察有支持起诉的职能,劝说当事人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通过承办检察官的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愿意自行和解,最终玉某、吐某和沙某达成和解协议,2020年9月21日沙某支付了11210元工资,这庄拖欠了7年的农民工工资案案结事了,多年未了结的民事纠纷在检察环节画上了句号,检察官在办案中也体会到“司法为民”的价值,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莎车县检察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 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容侵犯,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协助农民工讨薪工作,有效保障和服务民生,为农民工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通过普法宣传,辅以案例,向农民工讲解签订劳动合同、维权途径等切身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农民工自我维权的意识。

莎车县检察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 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0年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23件,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1件,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5件,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1件,支持起诉案件16件。在办案过程中,莎车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新时期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案结事了人和”、“案结事了政和”的理念,坚持监督和息诉、息访并重,将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办案全过程,主动践行“枫桥经验”,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莎车县检察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 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下一步,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追求极致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提升办案质量,把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落到实处,全体检察人牢记初心使命,正以更高标准自我加压,继续不懈奋斗。

#农民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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