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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时限是如何? 税务行政处罚送达时限

2020-07-21知识4

税务处理决定书的送达时间 税务工作者为您解答:首先,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这份税务处理决定书是无效的。处罚的程序是这样的,首先,税务部门应向纳税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企业的违法事实和拟处罚决定,同时纳税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纳税人受到后在3日之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述材料,否则视同放弃申述,3日后税务机关向纳税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纳税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告知企业受到处罚的具体内容和金额,企业必须在受到该文书之日起15日之内交纳罚款,同时,这15日内,被处罚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如果不提,则视为被处罚人放弃,同意交纳罚款。你的这个例子中,税务机关的处罚应该是出晚了,为了规避责任,则让被处罚人签订以前的日期,当被处罚人按照税务机关说的日期进行签收后,则可以认为被处罚人早在08年11余额就受到了处罚决定,但到09年5月还没有交纳,被处罚人除需要交纳罚款以外,还要交纳滞纳金(按日加收罚款1%的滞纳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后,几天时间为陈述申辩时间。 《行政处罚法》当中没有对陈述和申辩权的期限进行具体规定,但在具体执法事务中相当一部分执法机关规定的期限为3个工作日,也有规定期限为7个工作日的。。税务行政处罚公示时限,有哪些相关规定? 对公民自然人处五十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上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或者虽未超过但需要对其违法违章行为做进一步调查取证的,适用一般处罚程序。。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 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有什么程序 1.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不服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完税凭证上所载日期或所提供的担保得到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第32条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原因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的计算应当扣除被耽误时间。3.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第33条规定,申请人对本规则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申请期限为多少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6〕第190号)第四条的规定“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法律#纳税人#税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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