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宇宙是嵌套的,合理吗 宇宙如果有限则必有边界,不管这边界是三维还是N维的,我们就能以此边界为宇宙的绝对参照系。凡是相对于该边界的运动为绝对运动。这必然违反宇宙中没有绝对参照系,没有绝对运动的相对论基石。所以说宇宙在空间上是无限的,处处平等的。时间如果有限则必有起始点,我们就能以此起点为宇宙的标准时钟。但是时间也是相对的,在宇宙中并没有绝对时间。另外如果时空有个起始点,那么该点必是某件事件的果,但是起始点之前的时空又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找不到形成该起始点的因。这就破坏了另一条相对论基石-因果法则。所以说宇宙在空间上是无限的,在时间上是永恒的,无边无际,无始无终。遵循因果法则,自给自足地运转.可见大爆炸前必有因,大爆炸的奇点只不过是外面那个大宇宙中某个塌缩事件的果,我们现在的宇宙就象个超级大黑洞(我们宇宙中的任何东西都跑不出这个宇宙),它处在外面那个大宇宙中。如果从外面的那个大宇宙来看,我们的宇宙无论怎么膨胀都是一个奇点。甚至我觉得宇宙和宇宙间是层层嵌套的。内层宇宙相对于外层大宇宙来说就是一个黑洞(奇点)。内层宇宙中的众多黑洞(奇点)又都是下一级宇宙。所以说宇宙是层层嵌套无限永恒的。从广义上说宏观大宇宙在时空上是无限。
假定多宇宙是存在的,所有的物理法则全部通用吗 假定存在多个宇宙,那不难想到应该有两个以上不同的宇宙内的“法则”,而“所有的物理法则”只不过是地球上的人目前对地球所在宇宙的物理方面的部分认识,不大可能适用于“其他宇宙”。
宇宙法则允许神存在吗? 我认为,神是人类想象和创造出来的,而实际上神是根本不存在的,而且在任何地方都不存在。
宇宙吸引力法则是真的吗?
宇宙法则有科学依据吗 宇宙法则有科学依据。宇宙法则(宇观、形而上学、规范场等)是宇宙精神(宏观、形而中学、电磁场等)与宇宙物质(微观、形而下学、量子场等)对立统一的产物。没有宇宙精神(意识、理性、心灵等)与宇宙物质(存在、感性、身体等)的对立统一和螺旋向上的运动变化发展,就不会有宇宙法则(绝对精神、潜意识、生命等)的诞生。因为它们之间是不可分割的关系。宇宙法则是宇宙精神的绝对性、普遍性和主观性与宇宙物质的相对性、特殊性和客观性合而为一的产物。
我认为 只要 了解宇宙法则 可不可以 重新 创造宇宙??
宇宙因为法则而存在吗?法则是否能改变?法则可以因为什么而改变? 任何存在,自然有它存在的法则。法则不是一个独立于存在的存在,它就是存在本身。自然的存在没有人臆想的所谓目的性,它就是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