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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还“捞”了110万!安徽一正厅级干部受审

2020-10-13新闻7

大皖时局综合 安徽纪检监察网最新消息,10月13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远程视频方式,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刘健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退休后还“捞”了110万!安徽一正厅级干部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刘健利用其担任淮南市代市长、市长,安徽省民政厅厅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副书记、主任、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

2006年至2019年,刘健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07.317151万元、1万加拿大元。

2016年4月,刘健退休。2017年至2019年,刘健利用其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承揽项目、人事调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共计110.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刘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刘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健亲属旁听了庭审。刘健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悔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

案件回顾>>>

2020年1月,刘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9月,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健简历>>>

刘健,男,汉族,1955年12月出生,江苏铜山人,研究生学历,1973年6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年6月至1975年11月,安徽省五河县新集园艺场知青;

1975年11月至1979年6月,蚌埠肉联厂团委副书记;

1979年6月至1984年12月,蚌埠市团委办事员、学少部长、办公室主任;

1984年12月至1988年4月,蚌埠市团委副书记;

1988年4月至1991年4月,蚌埠市团委书记;

1991年4月至1993年3月,蚌埠市工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1993年3月至1995年11月,蚌埠市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5年11月至2000年6月,安徽省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0年6月至2000年9月,亳州市委常委、市政府筹备组常务副组长;

2000年9月至2001年1月,亳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01年1月至2003年5月,亳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2003年5月至2003年11月,亳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03年11月至2006年6月,亳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6年6月至2007年1月,淮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07年1月至2008年2月,淮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8年2月至2010年11月,安徽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0年11月至2013年10月,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

2013年10月至2016年4月,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2016年4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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