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条例》欠费消号规定 我于2012年1月18日参加了*公司的存款5000元二年定期送手机活动,当时我选的是每月消费96元的使用两件*卡活动。我在使用了8个月之后*的消费让我感觉是黑消费一样。。
《电信条例》里面所说的基础电信业务与增值电信业务的区别是什么?基础电信业务就是电信,联通,移动他们提供的业务如宽带等等。增值电信业务就是 如网易提供的新闻服务,。
电信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我欠了两千多是怎么回事?要怎么办? 本行业问题,我来回答。电信突然给你打电话,说你欠了两千多,有可能是历史遗留问题,电信对于话费清缴这块有专员一直跟进,不管是多少年的欠费,也会有一个专人处理。也可能是你更换了联系方式,近期才找到你。根据你欠费的金额,这个2000多元中非常有可能一半是滞纳金。按照电信管理条例,欠费金额可以按照日0.3%收取滞纳金,不过也有相关规定,滞纳金最大是欠费金额,也就是说电信可能认定你的欠费是1000多元。三大运营商中电信说实话是我见过的最这块最严格的,记得当年我在某电信值守的时候,有一个大姐从早上到晚上下班都是拨打各种欠费电话,而且爆\"通信录\"也是电信第一个开始的,会给你通信录里的人打电话让他们转告你欠费。从金额上来看很有可能是你的固定电话欠费或者是宽带欠费,这个数目比较象。很多人原来办理了固定电话,但是在房子转租或者是出卖的时候,没有对电话进行拆机、或者是更名,这样一来后来者的电话欠费就会累计在你的头上。而某些喜欢占便宜的人,发现电话不花钱之后就可以肆无忌惮的煲电话粥,或者是大量的拨打长途,在以前的时候,一到两个月欠费1000元话费并不是什么太奇怪的事情。还有一种可能是你办理了宽带包年,到期后没有注销会自动顺延一。
违反电信条例 第41和75条的赔偿的话怎么陪啊? 违反电信条例第41条: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zhidao面或者口头报告并经批准。内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当场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应当在事后立即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其中,实施前款规定的查封、扣押,以及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措施,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违反电信条例第75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传销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容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查处传销工作的协调机制,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联通公司拆机靓号的处理规则 购买手机卡前都会与联通公司签协议,约定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违约解决办法,靓号都是有捆绑条件的,有的是最低消费,不能停机等等,如果没按照合同履行,联通公司会通知机主。
如何看待手机号二次放号?你会买这种二手号码吗? 首先谢谢悟空的邀请,对待手机号二次放号,我的看法有这些。一,我认为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目前来看,手机频段只有那么多,资源也是有限的,手机号因为各种原因会对用户弃用,过了很久以后,这些号码就会被很多人遗忘,以前的联系人也再也会找不到的。这是正常的,而且也不影响二次使用,虽然有时候会被以前的手机的号码的朋友打扰,但不影响你的使用!二,由于目前的手机号使用形式是按区域来使用,比如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或者是换了新的号码,同时也有目前运营商大力开发新客户的原因。比如联通,对于新客户的优惠力度极大,而对于老客户,往往忽略了很多,这也是造成手机号码弃用的原因。总之来说手机号码的二次放号,一不影响使用,二也有很多靓号。所以我觉得,如果碰到靓号 那就放心的使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