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诉讼仲裁:何种情形下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

2020-10-13新闻21

诉讼仲裁:何种情形下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涉及成本问题,这其中就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成本。对于律师费能否由败诉方承担,是许多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时十分关切的问题,而实践中针对律师费的承担问题,根据不同的情形法院裁判的结果不一,这使得很多当事人非常困惑。

那么本文将从律师费承担的角度,根据现有资料进行梳理与整合,分不同情形为大家解答什么时候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以及主张律师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定情形”

诉讼仲裁:何种情形下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

(一)知识产权类侵权: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专利权纠纷

1、著作权纠纷: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2、商标权纠纷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修改后《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专利权纠纷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权利人主张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确定的赔偿数额之外另行计算。”

诉讼仲裁:何种情形下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

(二)反不正当竞争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实现担保的案件:实现担保物权、保证

1、实现担保物权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实现保证的债权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四)债权人撤销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6条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五)人身损害类案件(含交通肇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六)虚假诉讼及恶意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第二十二条

“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约定情形”

诉讼仲裁:何种情形下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当中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具体条款中约定律师费的承担。鉴于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律师费,并且实际实际支付的,可以视为守约方产生的实际损失,在合理范围内法院大概率都会支持。

但是在这种“约定情形”下主张败诉方承担律师费,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合同“明确”约定了律师费(代理费)的承担

应特别注意合同条款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或者代理费,最好不要写成“实现债权的费用”、“解决纠纷的合理支出”等不明确表述。

第二、有相关的代理合同及凭证

律师费务必有律所出具的发票为证,最好附加代理合同、转账凭证等。

第三、律师费收费合理

律师费的收取一般要符合当地律协出台的指导收费标准,如果显著高于的部分,法院可能会 不支持。

第四、对于“风险收费”本案中可能不支持,部分特殊情形下可以另案主张。

对于风险代理费用,最高院虽然判例目前是支持的,认为这是约定了计算方式,但尚未实际发生,可待实际发生后另案主张。但是大部分当事人可能不会就律师费对对方单独起诉,而且也可能会涉及法院会以“一事不再理”原则而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的可能。

第五、民间借贷案件律师费的特别注意事项。

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虽然目前还没有判例,但是这里的其他费用,是否应该包括律师费还没有定论,但是如果后续法院裁判实践中认为应当包括律师费,累计也是不能超过4倍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的。

三、律师费由法院“酌定支持的情形”

诉讼仲裁:何种情形下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

部分法院在裁判中,出于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尽管协议未对律师费的承担主体进行明确约定,仍然支持了律师费,但是这种情况极少。

支持的理由一般是法院认为协议约定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定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守约方聘请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属于违约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债务人未依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守约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债务人应当承担债权人支付的律师费用,法院可根据案件难易、收费标准、诉请支持程度等因素等,对律师费酌定支持。

作者 :眷诚法务 赵 倩

图片 :网 络

#商标法#民法典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