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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三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 是否有效

2020-10-13知识2

我同学高考三百多分,考入了一所新疆的警校,宣传说包分配到底会分配到什么岗位呢? 谢邀,我是一枚警校小老师,关注我,了解更多最新警校信息政策!首先说明一下现在警校都不包分配,毕业都需考公务员成为警察。其次,好警校录取分数都很高,一般提前批专科需二本线以上,提前批本科需一本线以上。你朋友300多分被新疆警校录取了,并且包分配,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你朋友是江苏学生,因为江苏高考总分是480分,一般一本线是320左右,其他省份高考总分一般都是750分。那你说的300多分被新疆警校录取是很有可能的,并且新疆警院侦查学(维语方向)是定向招生,就是先高考,然后也是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等,但最后有一个公务员考试,根据公务员考试成绩录取入学,这样就算入学即入警了,只要毕业后体检和考察合格,就直接成为公务员警察,分配到入学时和公安厅签订定向就业地区,一般为地级市公安机关就业。这种定向招生,可能就是你朋友收的包分配吧。如果其他省份300多分,报考了新疆警校,是不可能包分配的。如果你还有其他警校相关问题可以留言评论,或者有新的警校相关问答,可以邀请或分享给我作答,我们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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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 是否有效 请详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新政办[1993]9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对我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病、事假的管理暂做如下规定:一、病假管理(一)工作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的、凭指定医院(或本单位卫生所)医师证明向单位领导申请病假。(二)长期休病假的,要定期出具医院证明。(三)凡弄虚作假取得证明休病假的,一经查明,除按旷工处理外,须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二、病假待遇(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1、工作年限十年的,工资照发;2、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90%。(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100%计发;2、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90%计发;3、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80%计发;4、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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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探亲假具体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2113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 14日)5261国发[1981]36号第4102一条 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1653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历史沿革 1986~2000年,是新疆地矿行政管理机构更名易属和管理体制改制、转轨向企业化迈进的重要阶段。此期,地矿部新疆地矿(勘)局把深化改革,发展地质市场经济,努力开创地矿工作的新局面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始终坚持以“地质成果商品化、地质单位企业化、地质工作社会化”为目标的改革方向,强调在地矿工作改革中必须以地质找矿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争取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和地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地矿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局(简称地矿部新疆地矿局)于1988年在全国地矿系统最早提出“地质矿产科研、勘查、开发一体化,探采工贸一条龙”的改革发展思路,制定了“科技先行,加强基础,区域展开,重点突破,深化北疆,开拓南疆”的战略布局,使新疆地质找矿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制定了“以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为主导产业,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经济发展战略,从而开始了组建经济实体和派生外向型经济创收单位,积极吸收社会资金,使地矿工作逐步走向市场经济轨道,将地矿工作资金来源由单纯依靠国家预算拨款,转变为国家预算拨款与吸收社会资金多渠道,使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局的工作生产和经营活动倍增活力。与此同时,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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